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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广东省水路运输企业管理中的动态监管问题,结合广东省水运企业行政监管的难点提出实施动态监管的方法,包括建立水运企业经营资质预警管理和水运企业分级监控制度,并通过年度核查、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保障监管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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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日,《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第1号)施行,对规范航运企业及船舶安全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原有的个体经营船舶由于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无法取得经营许可,纷纷通过委托经营等方式使船舶得以继续营运。当前委托经营是船舶和企业采用较多的一种经营方式。因此,明确委托经营中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在安全管理上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规范委托经营,促进企业和船舶的安全管理,有着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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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桂林市交通局航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有关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和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加大力度整顿桂林市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从旅游客船的资质、乡镇船舶和民用运输船舶修造业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整顿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去年,桂林市整顿和组建申请资质评估的水运企业共有37家,通过资质评估的达标企业27家、19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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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日,国家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距离2001年颁布的《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隔7年之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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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水运市场秩序、保障运输生产安全,交通部决定对个体经营运输船舶(含挂靠经营的船舶)进行专项整顿,实行船舶的企业化经营.根据交通部<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和"关于整顿和规范个体运输船舶经营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具有经营资质的船舶运输企业,必须承担船舶安全营运管理的责任;船舶所有人与具有经营资质的船舶经营人,应当签订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还须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现就温州运输船舶委托经营管理的实践,谈谈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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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于2006年3月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从事国内船舶运输的企业要建立航运企业经营资质动态管理制度和严禁船舶运输经营人接受船舶挂靠。此次新规定的出台,是交通部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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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6日,交通运输部颁布新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2号),并已于8月1日起实施。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珠江航务管理局于8月19日在广州召开珠江水运仓业座谈会,以加强珠江水运工作交流,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宣贯《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推进水路交通现代化建设,推动珠江水运事业义好又快发展。交通运输部水运司国内处易继勇副处长到会指导并就港航管理部门和企业提出的问题作了详尽解释,广西海事局张志颖副局长和广东海事局通航处张显平副处长通报了珠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珠航局庄则平、刘胜根副局长分别主持了上午和下午的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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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物流企业运营资质管理质量,从运营资质管理的现状、对象及其特征进行归类、分析,在阐述现阶段物流企业运营资质管理实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逐步建立起合规化管理流程、确保资质与业务正相关发展、提升企业持续自律化管理等对策建议,以实现运营资质的合理配置、平衡发展与良性循环,更好地实现提升新时期物流企业软实力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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