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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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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航海技术》2001,(6):56-56
日前,交通部发布了《关于整顿和规范个体运输船舶经营管理的通知》,以维护水运市场秩序,保障运输市场安全,促进水运业健康发展。《通知》强调,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海事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市场监督,确保部关于对个体经营运输船舶进行专项整顿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要加强对个体船舶,尤其是个体客运船舶、载货汽车滚装船和液货危险品船的现场监督检查。《通知》就专项整顿的时间做了如下要求:经营客运船舶、载货汽车滚装船(川江除外)、液货危险品船运输的个体经营户在2002年1月1日前、经营沿海普通货船运输的个体经营户在2003年1月1日前完成。  相似文献   

2.
交通部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国分区域、有重点的规范和整顿航运市场秩序。 今年规范和整顿航运市场的重点是:川江载货汽车滚装运输市场、长江涉外旅游船运输市场、渤海湾客滚船运输市场、琼州海峡客滚船运输市场;水路客运和液货危险品运输市场;规范和整顿国际海运船舶运输市场,规范和整顿无船承运业务经营秩序;规范和整顿国内旅游船运输和高速客船运输市场;规范和整顿国内集装箱内支线运输市场。……  相似文献   

3.
交通部于2006年3月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从事国内船舶运输的企业要建立航运企业经营资质动态管理制度和严禁船舶运输经营人接受船舶挂靠。此次新规定的出台,是交通部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准  相似文献   

4.
为维护水运市场秩序、保障运输生产安全,交通部决定对个体经营运输船舶(含挂靠经营的船舶)进行专项整顿,实行船舶的企业化经营.根据交通部<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和"关于整顿和规范个体运输船舶经营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具有经营资质的船舶运输企业,必须承担船舶安全营运管理的责任;船舶所有人与具有经营资质的船舶经营人,应当签订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还须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现就温州运输船舶委托经营管理的实践,谈谈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5.
国内信息     
《中国海事》2006,(5):66-70
政策与法规交通部加强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日前,交通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的通知》,以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的准入管理。资质管理主要体现在建立航运企业经营资质动态管理制度,严禁船舶运输经营人接受船舶挂靠,加强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等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6.
赵刚 《珠江水运》2006,(12):33-33
日前,交通部发出《关于加强国内水路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市场准人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针对2001年颁布实施的《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部令”)的实施情况.进一步提高了从事国内水路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的市场准入标准。  相似文献   

7.
交通部2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内支线集装箱班轮运输和国际班轮运输管理的通知》二(三)中规定经营班轮运输和内支线运输的船舶应向港务局、海监局出示交通部批准文件(复印件),不能出示  相似文献   

8.
《集装箱化》2010,21(4):27-27
交通运输部:1973年9月,我国开通首条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此后,为规范集装箱运输市场的经营秩序,国家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1978年,原交通部制定并发布《国际航线集装箱港口收费规定》;1992年1月1日,原交通部发布《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及外贸进出口货物港口收费规则》,统一外轮、外贸国轮和内贸国轮的港口收费标准;  相似文献   

9.
《中国船检》2007,(1):84-85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实施对水路运输市场的有效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维护水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者利益.巩固近年来整顿和规范航运市场的成果,规范从业者的经营行为,促进我国航运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01年1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国集中开展2007年度国内水路运输业及水路运输服务业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首次由交通部、上海市政府交通办和上海航交所组织的国际集装箱班轮报备运价检查。于五月五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首次实施的国际集装箱班轮报备运价检查,是根据交通部《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运价报备制度实施办法》、《关于实行运价报备制度和对上海航运交易所授权的通知》、《关于批准<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运价报备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由交通部和水运司、上海市政府交通办和上海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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