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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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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次由交通部、上海市政府交通办和上海航交所组织的国际集装箱班轮报备运价检查。于五月五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首次实施的国际集装箱班轮报备运价检查,是根据交通部《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运价报备制度实施办法》、《关于实行运价报备制度和对上海航运交易所授权的通知》、《关于批准<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运价报备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由交通部和水运司、上海市政府交通办和上海航  相似文献   

2.
《中国海事》2007,(4):16-16
为促进我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国际航运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交通部近日对涉及中国航线的班轮公会和运价协议组织的有关事项下发《关于加强对班轮公会和运价协议组织监管的公告》,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3.
《中国海事》2006,(10):28-28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国际海运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为对外贸易发展提供了安全、高效、便利的海上运输服务。但在国际海运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完善的同时,也存在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一段时间以来中日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反复出现不规范的价格竞争行为,甚至出现“零运价”、“负运价”,严重扰乱海运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交通部对此高度重视,并于近日下发《关于整顿和规范中日航线班轮运输市场秩序的公告》,决定以中日班轮航线为重点,全面整顿和规范国际海运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4.
郏丙贵  孟文君 《水运管理》2007,29(9):5-7,10
为明确主管部门对中日班轮运输的监管方式,通过对比中日航线与中韩航线集装箱运价指数和市场集中度,探讨中日航线班轮运输市场运价的实际状况,分析交通部公告提出的中日航线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采用的对策,认为中日班轮市场运价监管的重点应该是运价构成合理性和暗中回扣问题,并就运价报备制度可能起的作用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5.
交通部2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内支线集装箱班轮运输和国际班轮运输管理的通知》二(三)中规定经营班轮运输和内支线运输的船舶应向港务局、海监局出示交通部批准文件(复印件),不能出示  相似文献   

6.
上海航运交易所正式启动运行后,即实行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运价报备制度,此举引起了国内外的关注。为此,《航运交易》周刊记者日前就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运价报备的有关问题,走访了交通部官员。 问:为什么要对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实行运价报备制度? 答:我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已经走过了10个年头。10年来,我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从无到有,发展很快。现在,我国主要港口开辟的国际班轮航线达到110条,每月1689航班。我国航运市场实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许多船公司不遵守规定,擅自经营班轮运输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运力投放无序,宏观管理失控,1995年未经批准经营班轮运输的情况严重,由于运力投入,无序,部分班轮航线平均实载率只有40%,导致船公司竞相杀价,市场混乱。 为规范班轮运输市场,我部于1997年2月发出了《关于加强内支线班轮运输和国际班轮运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相似文献   

8.
《珠江水运》2006,(10):32-32
以“零运价”、“负运价”为代表,在国际海运市场上出现的不规范价格竞争行为将被遏制。近日,交通部决定以中日班轮航线为重点,全面整顿和规范国际海运市场秩序,对违规经营者,将采取限制其航班数量等限制性、禁止性措施,直至撤销其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  相似文献   

9.
根据交通部批准的《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运价报备检查办法》,对违反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运价报备制度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向上海航运交易所举报。为此,航交所专门设立举报中心,接受各航运公司、船舶代理、货主和货代企业等单位和个人的举报。  相似文献   

10.
政策     
《航海》2013,(1):24
两岸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制度3月1日起生效2012年12月1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台湾海峡两岸间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实施的公告》,建立两岸班轮运价备案制度,该制度自2013年3月1日起生效。该制度的实施将从根本上遏制"零运价"、"负运价"现象,切实保障运输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两岸海上直航健康有序发展,是一项积极应对当前严峻航运形势的举措,也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对台惠民政策。按照公告规定,两岸集装箱班轮经营者为运价备案义务人应报备两岸间全部29条班轮航线上大陆直航港口出口的集装箱货物(含承运第三方的中转货)海运运价。公布运价自备案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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