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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4 毫秒
1.
交通部于2006年3月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从事国内船舶运输的企业要建立航运企业经营资质动态管理制度和严禁船舶运输经营人接受船舶挂靠。此次新规定的出台,是交通部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准  相似文献   

2.
《中国海事》2010,(11):74-74
为及时、有效、有序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10月14日,中国海事局下发《关于调整内河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权限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级海事局负责该辖区的一、二、三类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和管理工作;长江水系内河一类船舶船员考试发证工作由江苏、长江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和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  相似文献   

3.
深入开展防船舶碰撞和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7月3日,交通部海事局下发《关于海事系统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落实交通部防船舶碰  相似文献   

4.
为有效管理航行于长江南通段水域的危险品运输船舶,日前,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水上消防支队对列管的危险品运输船舶实施分级管理,与南通市港口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通港口经营性危险品船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相似文献   

5.
国内海事     
正两项海事行政事业性收费4月起停征3月29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停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自4月1日零时起,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停征船舶登记费、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中国籍非入级船舶法定检验费)等两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通知》,相关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和费收的收尾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  相似文献   

6.
开展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管理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0引言 船舶检验即船舶检验机构按照船旗国政府的有关法令规定以及船旗国政府批准、接受、承认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包括修正案)、议定书和规则等由政府主管部门或经政府授权的有资格的组织指派验船师进行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相应的船舶检验证书以证明船舶符合有关船舶建造和营运规范、规则等要求。为加强船舶检验质量的监督管理,促进船舶检验质量的提高。2008年4月9日交通部海事局出台了《关于调整直属海事系统船舶检验管理职责的通知》,对直属海事系统船舶检验管理职责进行调整。陔通知要求各直属海事局履行以下船舶检验的管理职责:  相似文献   

7.
动态     
《中国海事》2011,(12):79-80
中国海事局要求做好船舶管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 近日,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开展船舶管理市场清理整顿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海事部门应加强与交通运输(港航)部门的联系协作,配合做好辖区内国际、国内船舶管理公司及船舶的筛查、整改及后续处理工作;对于目前未持有我国海事部门签发的DOC证书,同时又在此次清理整顿范围内的公司,  相似文献   

8.
为了在有限的人力资源条件下,及时、有效、直观、便捷地管理好营运船舶,从营运船舶的管理角度出发,阐述营运船舶检验的预警通知和管理系统中船舶地理位置获取模块的思路。该系统能够使营运船舶得到必要的检验,并处于安全的运营状态。  相似文献   

9.
信息公告     
正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建立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工作机制2016年12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工作机制的通知》,部署有关事项。通知指出,各港口海事管理机构是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的召集单位,负有联合登临检查的组织协调责任,要及时汇  相似文献   

10.
<正>财政部、国家发改委8月19日发布《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自2015年10月1日起,取消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船舶临时登记费、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费、船舶国籍证书费、废钢船登记费等7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新一届中央政府迄今已累计取消了多批次行政收费项目,具体到水运领域,也并非第一次。而在上述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船舶港务费无疑是最重要的一项。  相似文献   

11.
船舶活扣押的优越性与局限性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倪学伟 《中国海事》2006,(11):35-36
船舶活扣:是指法院扣:船舶的所有权证书,并通知海事部门或渔监不予办理该船舶的买卖、赠与等所有权转移手续,以及不予办理在该船舶上设立抵:权或其他限制船舶所有权的权利的手续,而允许所有权人继续对该船舶占有、使用、经营、管理、收益的一种海事请求保全措施。一、船舶活扣:  相似文献   

12.
为严厉打击船员租借、转让、冒用证书等违法行为,消除水上安全隐患,目前,中国海事局下发《关于严厉处置船舶船员人证不行睛况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通过集中检查、结合船舶签证、监督检查、巡航检查、事故调查等方式,对通过伪造、买卖、租借、冒用等方式取得假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和骗取船舶签证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置及处罚,  相似文献   

13.
<正>2015年8月17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92号),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工作部署,为切实减轻航运企业负担,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决定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自2015年10月1日起,取消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船舶临时登记费、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费、船舶国籍证书费及废钢船登记费等7项中央级设立的  相似文献   

14.
刘萧 《中国船检》2012,(7):89-89
为降低滞留率,利比里亚船舶登记局(LISCR)近期开始实施船舶到港提前通知计划。该计划的实施,一方面可以确保航行安全纪录的持续良好,另一方面能够减少滞留纪录。利比里亚船舶登记局的到港提前通知和区域通告计划都是为建立IM强制实施的船舶远程识别和跟踪LRIT系统服务的。根据LRIT系统的要求,所有船旗国都要确保他们的船舶传送航行所在位置至LRIT中心。该计划可以有预见性地防止在PSC或者其他检查机构的检查中所发生的船舶滞留。不仅如此,该计划还在提高船东和运营商意识,确保船舶符合安全、安保和环保国际  相似文献   

15.
正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提出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深化制造业开放,取消或放宽包括船舶在内的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业内专家表示,船舶行业外资准入限制的取消、放宽或将加速国内船舶企业引进外资,有助于推动中国船舶工业的国际化进程。同时,也将更好地推动国内船企转型升级发展,帮助企业快速融入国际价值链、生产链、创新链,进而推动船舶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制造强国和  相似文献   

16.
<正>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完善港口船舶使费收费政策,降低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通知》指出,我国将进一步规范船舶使费收费项目。港口经营人和引航机构提供船舶进出港服务,可收取引航费、拖轮费、停泊费等费用,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取消现行收取的靠垫费,以及引航费中的引航员滞留费和引航计划变更费,将系解缆费、开关  相似文献   

17.
<正>2015年年初,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根据《通知》精神,从1月1日起,集装箱、外贸散杂货装卸作业,国际客运码头作业等劳务性收费,以及船舶垃圾处理、供水等服务收费,由现行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统一改为市场调节价,由港口经营人、船舶  相似文献   

18.
<正>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公布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船舶港务费、船舶登记费、沿海港口和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予以免征。通知下发后,珠海海事局立即商讨该通知将给公司和企业带来的良好效果,探寻规费免征后电子签证的推进工作,确定免征范围,落实免征项目,明确具体免征项目和日期。  相似文献   

19.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我国独立自主建立的卫星导航系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此文提出了综合北斗、AIS,Inmarsat等系统,利用先进的网络电子海图技术,可以建立具有船舶动态信息显示、查询及回放、船队管理、预抵船舶查询和船舶动态订阅通知等功能的船舶实时监控系统.  相似文献   

20.
《中国海事》2014,(5):F0003-F0003
韩国“岁月号”客轮沉没事故为我国各地客船安全敲响了警钟。近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就加强客运船舶安全监管做出部署,部海事局通知要求全国各地载客定额超过50人的船舶要在“五一”假期前完成“一次水上弃船演习、一次船员安全教育、一次船舶关键设备和结构的安全自查”。全国海事系统切实落实通知要求,确保辖区“五一”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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