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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再制造是通过再制造工艺对功能性损坏或将报废零部件进行性能修复或新一次制造,产品的性能达到或超过原型新产品要求.
分析表明,零部件再制造可回收报废产品蕴含附加值70%,降低制造成本30%~50%.发展再制造产业,对汽车行业实施"双碳"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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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福建政和县东山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意外事故:一辆拖拉机在倾倒弃土时,压塌路基,致拖拉机"后空翻"坠崖120多米,驾驶人范某当场死亡,拖拉机报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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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措施,决定采用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汽车"以旧换新",2009年中央财政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6月1日,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环保部的<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以国办发[2009]44号文件印发,要求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2009年6月3日,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全文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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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07年1月1号起,欧盟各成员国开始全面执行欧盟2000/53/EC报废汽车回收指令。汽车制造商在欧盟国家上市新车时必须出具证明,证明其上市汽车的材料回收率至少要占重量的85%。可利用率至少为9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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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是指已超过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应依法予以拆解报废的老旧机动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然而,近年来,一些地区、单位和个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为谋取本部门、本单位及个人的一己私利,不顾国家的三令五申,利用本应报废的车辆,偷偷上路拉客载货,谋取高额暴利,既扰乱了正常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又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出行安全,由此酿成了一幕幕车毁人亡的血泪悲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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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报废率之低,堪称世界之最.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公布之后,舆论似乎片面强调了60万km后的"引导报废",对于家庭用车(年行驶里程≤2万km)合法使用年限甚至可以延长至30年以上.实际上,这仅仅是"新规"的一个方面.从深层次来讲,"新规"对于整个社会建设、汽车行业发展,以及对私人汽车物权的尊重,都有不少新亮点,注入了不少新元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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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8日,俄罗斯联邦委员会(俄罗斯议会上院)批准了《生产和消费废弃物》联邦法规修正案,并将于9月1日正式生效.
本地化组装除外,涉及所有汽车进口商
法规拟要求进口汽车的所有人,都必须支付车辆日后的报废回收费用.按照此项法规,不分汽车生产的国家和地区,俄罗斯所有的汽车进口商届时部必须缴纳汽车报废回收费,而外国汽车公司在俄罗斯境内本地化生产组装的车辆暂不用马上缴纳此项费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