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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规定,为了全面实行机动车维修“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作业和送检规定,启东市运管部门近期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作业和预告责任追究制度以及送检规定》(下称《规定》),该《规定》共有九个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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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落实省局《关于开展全省机动车维修和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运车[2012]222号)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在各地各企业已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近日,由盐城市运管处牵头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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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营运车辆维护与检测管理,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送检行为,提高营运车辆维修质量,苏州市建设了营运车辆维护和检测管理系统,并在营运车辆维修企业中进行推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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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在张家港市组织召开了全省机动车维修和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会议暨机动车维修业品牌建设论坛。各市运管(维管)处分管领导,维修科负责人、省检测中心站负责人及张家港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负责人和部分维修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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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嘉兴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正式启动信息化建设项目。嘉兴市机动车维修行业信息系统以车辆使用性质为基本特征,包括营运车辆技术管理、非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两大部分,以“车辆病例”共享为目的,以行业及相关行业的最大受众为目标,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车主、维修企业、管理部门的共同参与,主要具有以下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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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令规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规定进行检测,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检测报告,并依据检测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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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新形势下机动车维修行业和车辆技术管理政策措施研究成果,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11月3日,江苏省机动车维修行业发展政策措施研究成果总结交流会在苏州召开,江苏省运管局田永生副局长及13个市运管(维管)处维修(车辆)管理科科长出席了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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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通运输部主办、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承办、东莞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协办的《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21338—2008)、《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技术要求》(JT/T698—2007)标准宣贯培训班于10月21日~31日分两期在东莞市华南国际汽配城隆重举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司车辆处处长蔡团结、调研员孟秋、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会长康文仲、秘书长张京伟、副秘书长徐通法等有关领导参加了开班仪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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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是机动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检查、鉴定车辆技术状况和维修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机动车维修技术发展,实现"视情修理"的重要保障。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主要包括机动车的动力性、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噪声、排放污染物的检测和评价。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为保障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完好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同时也是道路运输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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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创设了机动车维修记录制度、机动车维修合同制度、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制度(简称“三项制度”)等一系列保护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2007年10月,江苏省交通厅又配套推出了《江苏省机动车维修质量服务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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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强化车辆维修质量保证和过程管理的《舟山市机动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于今年9月正式实施。这部浙江省首个维修规则,将使该市71家一二类修车企业和5家快修企业有法可依。[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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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运管处近日召开了全市维修、检测工作会议。各县运管所分管所长、全市6家检测站和部分送检企业参加了本次会议。在会议上。市运管处宣贯了省运管局《关于开展营运车辆技术管理有关情况的函》、《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联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等;对各检测站提供的15份1月份检测报告进行了会审,并对会审结果进行了总结;对二级维护远程监控流程及推广方案进行了讲解,同时安排了近期的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和维修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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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为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和促进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发挥先进典型在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维修企业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实现诚信、透明、放心修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及《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等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实际,制定了《重庆市机动车维修企业服务质量等级和星级评定办法》(渝交规函[2022]35号,以下简称《评定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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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已于6月24日以2005年交通部7号令颁布,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规定》实际上是对由国务院406号令颁布的“道路运输条件”相关条款的细化,是指导机动车维修行业发展的一个纲领性文件。《规定》对整个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方面的一些重大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归纳起来,《规定》至少有“三个亮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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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机动车维修行业树立标杆,推动维修行业诚信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22日,启东市运管部门与全市6家2A级以上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签订了《机动车维修质量责任书》(下简称《责任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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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的价格体系是国家整个市场价格体系的一部分,为规范我市机动车维修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机动车维修承、托修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江苏省机动车维修服务价格行为规则》(下称《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镇江市物价局和镇江市交通局联合制定了《镇江市机动车维修服务价格行为规则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办法》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也贴近机动车维修行业实际。现就贯彻中一些具体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