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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的含义及处理超载行为的法律依据
超载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超过运输工具规定的载重量即为超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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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2月1日起,《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出租车营运过程中禁止抽烟,司机违规抽烟遭投诉,将被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而乘客在车内吸烟,司机劝阻无效有权将其“请”下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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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1日起,本市加大对货运车辆非法载客的处罚力度,对货车及拖拉机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除没收违法收入外,处以二千元的罚款;在一年内第二次、第三次违法载客被查获,将处以五千元和一万元的罚款。这是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日前修订颁发的《上海市道路运输行政处罚实施细则》中规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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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运政稽查中,对报废汽车从事客、货运输如何处罚更合理?是依据交通部3号令,即<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三款:"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报废汽车从事客、货运输的,处以3000元的罚款"进行处罚,还是按照第八条第一款:"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处以5 000元以上100000以下的罚款"或第八条第三款:"客、货车辆无道路运输证……擅自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的,汽车每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进行处罚?或者是按第九条第十三款分别与第八条第一款或第三款两款合并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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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车路》2003,(4)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人行道的安全畅通和市政设施完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禁止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长沙市城市道路人行道上禁止行驶,停放机动车辆; 二、机动车驾驶员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含临时停放)机动车辆的,每台次处以罚款100元。其中,属本市牌照的机动车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开具《行政处罚通知书》。对违禁停放的,《行政处罚通知书》留置于该车上并拍摄影像,对违禁驶经人行道的,抄牌并拍摄影像,邮寄送达《行政处罚通知书》,当事人应在《行政处罚通知书》规定的耐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逾期未到的,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外地牌照和无牌照机动车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锁定其车轮,实施现场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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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据统计,市区现有各类机动车停车位约48万个,其中公共停车位仅7万个,其余41万个为单位、居民自用停车位,且近70%分布在单位院内,很难供私人车辆或无停车位的其它单位车辆停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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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辆宁波某物流有限公司浙BXXXX集装箱货车,被温州平阳运管部门查处。因该车主擅自使用此车运输散装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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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省物价局出台了新规,规范了高速公路救援拖车收费等标准。从今年3月起,高速公路救援中一到五类车10公里内拖车收费基价分别为360元、450元、540元、630元、720元(35吨以上为810元)。根据省物价局发布的关于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拖车里程按被拖车辆起拖点至停放点距离计算,拖车服务收费包含基价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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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停车问题对策——以上海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上海1997年人均GDP已达3000美元,机动车总量82万辆,与1992年相比,机动车拥有量翻了一番.在此期间,频繁投资数百亿元于道路交通建设,使道路设施的容量增加50%.但与此同时停放车设施增长却相对缓慢,引起了令人扫比的机动车辆停放混乱无序等社会问题,经过多年努力效果仍不理想.为此需要从更高层面上加以研究并采取有力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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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早在2006年6月,我就获取了C1的机动车即小汽车驾驶证。一个月前,因我有急事而自己的小汽车又不在家中,我便借了邻居的摩托车使用。途中,我被执勤交警拦住。当发现我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上仅注明准驾车型为C1,而所驾驶的系两轮普通摩托车时,交警部门以我属无证驾驶为由,对我处以200元罚款。但我觉得交警部门的处罚是错误的,因为小车和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而我拥有C1的机动车驾驶证,只能算是使用对象错误,但不属无证驾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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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学校门口,有的学生站在斑马线一边,而一辆接一辆的小汽车就是不礼让;在雨天,有的老人打着伞,还有的抱着孩子,站在斑马线一边,一些司机眼看着车轮溅起水花,也不停车。如今这样的司机,在深圳市可能意味着500元的罚款。2012年以来,深圳市对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上不避让行人的机动车,已开出1万多张罚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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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1日起,广州市路内停车场和商场等配套停车场夜间收费政策将从原来的按次收费(不分停放时间长短,一律收费10元)改为与白天时段一样按停放时间收费,其夜间时段收费标准为:广州全市所有停车场不分地段,统一确定为2元/半小时,封顶价为1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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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施对船舶超载行为的长效治理,5月15日,上海市地方海事局在本市内河通航水域组织开展了打击船舶超载运输集中统一行动。本次行动共出动海事巡逻艇76艘次,参检人员478人次,检查船舶1253艘,发现超载船舶448艘,并对其中296艘船舶实施卸载,罚款9.1万元,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巩固了辖区的安全形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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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早在2006年6月,我就获取了C1的机动车即小汽车驾驶证.一个月前,因我有急事而自己的小汽车又不在家中,我便借了邻居的摩托车使用.途中,我被执勤交警拦住.当发现我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上仅注明准驾车型为C1,而所驾驶的系两轮普通摩托车时,交警部门以我属无证驾驶为由,对我处以200元罚款.但我觉得交警部门的处罚是错误的,因为小车和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而我拥有C1的机动车驾驶证,只能算是使用对象错误,但不属无证驾驶.对吗?读者:林琳林琳读者:交警部门对你的处罚并无不妥.一方面,你持C1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确属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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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D2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6733起,死亡1398人,受伤15585人,车物直接经济损失29754万元,万车死亡率下降至万分之9.9,比2001年下降了2.6个万分点,提前3年完成了市府下达的控制目标,全年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章2506万余起,罚款224l万余人次。罚款金额3.3亿余元,还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罚.罚款298万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