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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天津、河南、江苏、山东、安徽、青海等省(市)实施计重收费以来,湖北也将于今年4月1日起,对通行全省的所有高速公路和由政府交通部门贷款建设的长江大桥、普通收费公路(含桥梁、隧道)的载货类(含客货两用)汽车实施计重收费,以期进一步治理、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管理,保护公路桥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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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2003,(12)
河南省交通厅从 2 0 0 3年 8月 5日起 ,根据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通知要求 ,按照“积极推进、先行试点、总结推广”的原则 ,对 5个干线公路收费站按照计重收费标准 (对超载 30 %以内的车辆按规定标准收费 ,超载 30 %~ 5 0 %的车辆按 5 0 %加收 ,超载 5 0 %~ 1 0 0 %的车辆按 1倍加收 ,超载 1 0 0 %以上按 3倍加收 )开始进行计重收费试点。自 9月 1日起 ,全省主干公路、高速公路收费站同时实施计重收费 ,截至 1 0月底 ,河南省干线公路 1 36个收费站已有 5 7个站 1 47个车道实行了计重收费 ;高速公路 5 9个收费站已全部实施计重收费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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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拉开了中国交通运输史上治理超限工作。但是由于各地执法力度差异化,各地公路货运市场依然是存在相当难以解决的问题。2003年6月28日,江苏、青海、河南试点实施公路车辆计重收费政策。2005年10月28日,交通部公路司发布《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的指导意见》,交通部鼓励更多的省市采取计重收费。截至2008年1月,我国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的省、直辖市己达到20个,计重收费高速公路线路里程占全国高速公路里程的70%以上,预计到2010年,全国90%以上的高速公路、省级普通公路都将实施计重收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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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经济杠杆长效治理超载超限运输 总被引:37,自引:3,他引:37
分析了经济利益贯穿的货主—运输业户—车辆生产、改装厂家的超载超限运输链条的成因、现状和危害;提出了要从以核定载质量为依据转而以货车实际总重和轴载限额为依据对货车实施计重收费的思路,通过区别对待,体现公平,分步推进,累积治理,实现运用经济杠杆,达到长效治理超载超限运输的目的;阐述了江苏、河南、青海等省份实行计重收费所产生的积极效果以及他们推广的安排;提出在计重收费方法以及低速动态轴载称重设备精度、可靠度和价格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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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2004,(1):42-42
20 0 3年 1 2月 9日 ,江苏省副省长李全林宣布 ,全省公路载货汽车计重收费正式启动。江苏在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统一设置计重设备 ,按照车货实际总质量计重收取通行费 ,超限车辆加重收费系数 ,超限 30 %~ 5 0 % ,系数为 1 .5 ;超限 5 0 %~ 1 0 0 % ,系数为 2 ;超限 1 0 0 %以上时 ,系数为 3。目前 ,江苏实施计重收费的收费道路和站点布局包括已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尚未入网的宁杭高速公路、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和 1 0 4国道等 2 0条国省道干线普通公路 ,其中高速公路收费站点 1 2 2个、普通公路收费站点 32个。江苏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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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当量轴次和当量系数理论的计重收费计算方法研究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基于当量轴次和当量系数提出当量系数法,建立收费标准的确定模型和方法。由该方法得到的收费标准能够在满足公路投资者经济利益的同时,有效遏制超限超载现象的蔓延。首先通过分析各省现行的计重收费方案选择出较为合理的收费模式;然后,提出一种当量系数法,运用当量轴次理论建立不同车型、车货总重的车辆引起的道路破坏费用模型,以此为基础建立分车型收费的数学模型;并在此模型基础上,扩展构建计重收费标准计算模型,从而得出基本费率和超限加收系数;最后,通过在河南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中的应用,证明了计算模型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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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出口前设置高速动态预检设备,获取多种数据后,经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网络上传至上级中心,并由电子信息板和标志及时引导超限超载车辆,让其驶离高速公路,在收费站出口进行计重精检,并按规定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处理。同时,采用高速公路联网系统软件在整个高速公路网内跟踪记录超限超载车辆,并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处理。这样,在高速路上无需征地,无需专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保护公路桥梁免受破坏,与传统的投资几千万元的治超站相比,一个治超预检点硬件投资仅为100万元人民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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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5日10时起,陕西在全省高速公路、西铜一级公路、312国道西安至商南段的所有收费站启动计重收费.这是今年继山东(2006.4.1)、湖北(2006.4.1)、江西(2006.7.1)之后,我国第四个实施计重收费的省份.至此,我国实施计重收费的地区已扩大到13个.预计到2010年全国90%以上的高速公路和省级普通公路都将实施计重收费.因此,计重收费对载货类公路用车将产生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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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交通科技》2015,(12)
车辆荷载对于高速公路路面状况及使用寿命的影响十分显著,传统基于交通调查与分析的方法难以真实合理的反映高速公路路面实际承受的车辆荷载状况。为了对车辆轴载分布特征进行更为精确的描述,本文依据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数据,对江苏省各高速公路断面交通量、交通组成等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在此基础上,对江苏省高速公路轴载谱分布特性进行了分析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量中小型客车占据比例较大,达到了58%,但由于轴重较小,对路面损伤作用较小;对路面性能影响较大的货车中各种轴型均存在较为严重的超载现象,其中三联轴双轮货车超载最为严重,但超限吨位基本不超过限值的35%,计重收费效果明显。因此,货车超载现象在江苏省高速公路中十分普遍,应进一步严格限制货车超载,保障路面使用性能及使用寿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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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超载已经有几年的期间,效果时好时坏,一直难以根治,实在令人头疼。最近,部分省市对运输车辆实行“计重收费”的做法,让人们眼前一亮,不禁自问:“彻底治超有希望了?”从目前部分地区实行计重收费的效果看,最明显的是一些用户买车时开始重新考虑用车的费用,大吨位、自重轻的卡车的销售量开始显著增长。可以说,目前只在局部地区实行的计重收费已经开始产生效果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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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高速公路车辆超载超限运营现象尤为严重,研究在计重收费模式下运营车辆荷载的极值以及其发展变化趋势成为十分迫切的问题。基于计重收费模式下广东省某高速公路的动态称重数据,对车辆荷载按车型进行了车辆总重的统计分析,采用极值分析理论建立POT模型,得出车辆总重分布的尾部分布函数,并科学地预测出未来任意重现期内可能出现的车辆荷载极值。结果表明,该高速路段出现超大吨位车辆并非偶然,在未来还可能出现更大吨位的车辆荷载,对既有道路桥梁的安全运营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可为有效控制运营车辆超载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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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利用数据查询语言(SQL),对计重信息经过数据预处理与分析得到车流量构成比例、车货总质量、通行费收入及超限率等数据,提出一种较为实用、合理、科学的高速公路货车实际费率算法,建立了各类轴型货车实际费率计算模型,并以云南省经营性高速公路为例验证该算法的可行性.研究成果不仅为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实施后效果评价、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监审以及区域公路运输量统计等方面的研究提供基础数据,为完善计重收费理论和定价机制等提供理论依据,对交通管理和政府决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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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路》2015,(2):3-4
<正>广东高速公路30日起正式纳入全国ETC联网收费根据统一部署,广东省高速公路将于6月26日零时起实施按国家标准判别车型及货车完全计重收费,并于6月30日起正式纳入全国ETC联网收费。车型分类调整后,车头高度小于1.3米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仍是一类车,收费保持不变;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由原二类车下调为一类,收费额将下降1/3。针对货车"车型+计重"的组合式计重收费模式,调整后,四车道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12元/吨/公里,收费水平总体可降1.7%。全省高速公路收费实施国家标准及货车完全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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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收费公路一直以车辆核定装载质量为依据,按照车型分类的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实践证明,这种收费方式存在严重弊端,货车普遍存在以“大吨小标”方式偷逃国家规费的问题。而车辆超载运输对交通安全、道路维护、运输市场和汽车生产秩序造成极大危害。2004年,交通部出台了《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将货运车辆的收费方式由过去依据车辆核定装载质量和车型分类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方式,改为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以经济手段抑制超载。业内人士分析,随着计重收费范围的扩大,未来几年,大吨位、大功率、高效率的重型卡车将得到市场追捧,成为物流运输的主流车型。计重收费将给运输车辆市场带来重大变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