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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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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秀宝 《驾驶园》2011,(11):87-89
近日赴欧洲参加国际公共交通联会(UITP)年会,有幸去奥断陆维葛朗雕塑公园观察该地区交通状况,对其“以人为本”安排道路资源印象深刻。首先是行人通行优先。在公园门口区域设置了两条行人穿越道路的人行通道,在连结通道的人行道两侧,各竖一块人行通道的标识,以警示过往车辆关注行人。此处虽没设置红绿灯,但过境车辆遇行人过道路,都自觉停车等候,让行人先通过。  相似文献   

2.
《汽车与安全》2008,(11):69-69
人行道行人要在人行道上行走,多人同行时就注意避免三人以上并行而妨碍别人通行。没有设置人行道的路段,行人应在非机动车道右侧1米范围内行走。行人在上述活动空间内行走时,车辆不应侵犯其安全通行空间。  相似文献   

3.
心理健康是指在交通拥挤的十字路口,人们遵循着“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所以尽管车水马龙、行人如织,却也能够各行其道,相安无事但在没有红绿灯的斑马列线上,应该如何通行?究竟应该是人让车,  相似文献   

4.
针对城市道路经常塞车的情况,提出一种公路交叉路口车流通行方案,该方案通过巧妙地设计道路与车流,创建车辆调头区,使得交叉路口不需红绿灯,各种流向的车辆在通过交叉路口时不需停车,各行其道,从而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道路的通行能力,大大提高城市车辆通行速度,消除城市塞车。并且采用这种通行方案的成本极低,因此便于在大中城市推广实施。  相似文献   

5.
车辆行人在道路上通行,除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外,在相当多的情形下,是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相似文献   

6.
正合理布局行车道和辅助车道、明确标识出各个行车道的用途和连接方向,对于降低驾驶任务难度、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具有重要意义。如何通过标志、标线引导驾驶人更好地使用车道呢?在道路上,用黄、白色标线划分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区域,明确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是  相似文献   

7.
平交路口在一般道路上就像串起的冰糖葫芦,可以说是数不胜数,由于各条相交道路上的各种车辆和行人在此交汇.造成平交路口上各个方向的车辆和行人之间相互干扰.极易出现交通阻滞、行车速度降低、交通事故多发等问题,成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能力的隘路。从近年来交通事故发生的路段来看.平交路口也是交通事故的多发地.有的平交路口甚至还被当地群众称之为“死亡路口”。因此.为了避免悲剧的重演.  相似文献   

8.
正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指挥灯信号的含义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相似文献   

9.
根据湛江市近几年对现有道路交叉口改造和在新建道路交叉口中采用平面渠化设计的经验,阐述了渠化交叉口具有通行能力大、投资省、人车分流互不干扰,并可大大提高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性的特点;提出了渠化交叉口的适应条件和设计原则,并对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0.
正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更早进入汽车社会的发达国家的一些经验做法于我们而言极具借鉴价值。具体到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引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各国通过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相关交通设施等做法则可以作为很好的参考。日本:妨碍行人通行处3个月以下行政拘留日本交通法规定,车辆进入人行横道前必须临时停车,且不得妨碍行人通行。除非明确没有行人或自行车即将横穿前方道路,车辆才能通过人行横道,且必须以能够保证在人行横道前立即停车的车速行驶。在未设置人行横道  相似文献   

11.
城市道路横断面布置不仅涉及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绿化带的宽度,而且与地下综合管线布置有着密切的关系。该文依据国家相关规范,阐述了如何在满足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有限的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布置地下综合管线,探讨了道路横断面设计与综合管线布置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各行其道是维持正常交通秩序的基本条件,尤其在没有标线的小路上,机动车靠右行驶就是行其道,才能确保安全。  相似文献   

13.
对于道路交通标线,人们一定不会陌生。因为在任何一个城市,无论你是骑两轮的驾四轮的.还是乘坐公共汽车,抑或是安步当车,都要面对马路上纵横交错的各种交通标线。道路交通标线,是由各种路标线、箭头、文字、标记等元素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它分别发挥着规范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道、直行车与转弯车变道、车辆与行人各行其道等等作用。如果我们都能做到目中有“线”,遵规出行.而不是目中无“线”.随意越线、跨线、踩线的话,那么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的目标是不难达到的。  相似文献   

14.
交叉路口是车流,人流汇集,转向和通过地点,是道路的咽喉。改善交叉路口是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增加行车安全性和减少阻滞的关键。改善交叉路口的措施有:改善相北道路线型,拓宽交叉路口,渠化交通组织,健全交通控制,加强交通组织与管理,设置行人天桥,立交等。可供参考。 改善道路交叉口的方法,国内外经验表明,只要抓住消除平交路口的行人与车辆,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冲突点和提高路口通行力着手,采取改  相似文献   

15.
为了给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区的交通组织与管控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针对四车道高速公路超车道封闭施工作业区的车头时距分布特性、车辆换道特性、车速分布特性、道路通行能力等交通运行特性开展研究工作。标定了描述车头时距分布的Erlan模型,拟合出了警告区、上游过渡区车辆换道比例曲线,得到了施工作业区各区段的速度分布曲线,确定出了上游过渡区、警告区、施工作业区段等主要区段的道路通行能力。研究结果表明:车辆换道位置集中分布在警告区末端,且仍有少部分车辆在上游过渡区内不安全换道;各区段的车速变化与作业区的交通控制条件大体相当,但减速过程没有及时均匀地出现在合理减速区域上;从上游正常路段至警告区再至施工作业区段道路通行能力逐渐降低,交通瓶颈的施工作业区段(只有一条可通车的车道)道路通行能力只有1 526 pcu/(h·ln)。  相似文献   

16.
随着汽车时代的到来,我国的道路交通形势越来越严峻,交通事故频发、交通秩序混乱、交通阻塞严重。为了探询能够尽快解开这一困局的方法,通过多年来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成因进行深入地研究,分类分析,发现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70%以上、死亡人数的50%与行人和自行车有关。利用出国考察的机会,对欧洲及日本的道路交通及交通组织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与我国的现实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因而得出:我国的道路交通问题关键出在道路的规划设计上,是由于在“混合交通”的理论基础引导下,使我国的道路在规划设计时就将交通特性完全不同的交通流混合在了一起,因而造就了目前这种“混合”、混乱的局面。只有确立道路交通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交通分离的道路规划设计规范,修建出能够使行人、自行车远离机动车流且畅通、无障碍的道路系统来,达到各行其道有其道、各自愿行其本道良好交通道路条件,我国的道路交通将与发达国家的道路交通没有本质的区别,能够组织的一样好。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道路交通也会像一些发达国家那样安全、有序、畅通。  相似文献   

17.
特殊车辆的优先通行是道路交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而目前相关控制措施存在实施难度较大、道路空间利用率低和道路通行能力下降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结合智能网联汽车(CAVs)技术特点,提出考虑特殊车辆优先通行的CAVs专用车道控制方法,按应急车辆、一般优先级车辆和CAVs的优先通行顺序设计车辆通行规则。通过预测特殊车辆到达下游交叉口时的路口排队长度,建立“满足不同优先级特殊车辆通行需求”的动态清空距离模型,其中应急车辆以速度损失最小化为优化目标,一般优先级车辆以均衡车辆通行需求为优化目标。针对CAVs在专用道上可能成为其他车辆通行障碍的情况,考虑换道安全和不同换道动机,设计CAVs进入和离开专用道的规则,建立换道决策控制模型;在此基础上,提出适用于不同优先级车辆的专用车道通行控制策略。通过仿真实验对所提方法的控制效果予以分析验证。实验结果表明:与不考虑特殊车辆优先通行的控制方法相比,虽然该方法的车均出行时间和人均出行时间分别增加了3.9%和2.8%,但特殊车辆的车均延误时间减少了59.6%以上;与IBL控制方法相比,该方法的车均出行时间和人均出行时间分别减少16.7%和14.6%,特殊车辆的车均延误时间减少13.5%,专用车道利用率提高36.3%以上,并且在CAVs渗透率大于0.4时获得最佳控制效果。该控制方法在特殊车辆优先通行方面,减少了单一控制策略的局限性,为交通控制和管理提供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18.
正关于汽车礼让斑马线,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和第六十二条有明确规定,本文对上述四条进行详解。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本条是关于道路指挥系统的规定。交通信号广义上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警指挥。本条中所说的"交通信号灯",是指  相似文献   

19.
乡村道路的路面较窄、质量较差,且又不分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是混合交通,有些行人缺乏交通安全常识。因此,驾驶员在乡村道路上驾车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六种人”。  相似文献   

20.
《汽车与安全》2018,(4):20-22
行人通行的安全也由“主动安全”和“被动安全”两部分构成,通过治理形成机动车礼让行人的氛围是由监管手段为行人出行确保的“被动安全”,这之于行人的安全只是部分安全,还有一半的安全则来自于行人自身。如果行人能够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就等于做到了“主动安全”。实际上,部分行人参与交通活动时表现出来的自我保护意识仍然淡薄,这也是行人出现闯红灯、违规翻越护栏等行为的原因所在。对于交管部门而言,治理行人违规过街不仅是保障行人群体安全出行的必然要求,同样是确保机动车有序通行的必要条件,更是构建和谐交通的内在需求。要形成人车互让的文明出行环境,则必须要让行人“管住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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