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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至1998年是中美双边海运协定的第一个10年。此后的5年间,由于种种原因,双方迟迟未能达成新的协定。至今年4月初,以交通部副部长洪善祥为首的中国代表团与以海运署署长舒伯特为首的美国代表团举行了新一轮的会谈,对部分问题达成初步共识,并在华盛顿签署了“协商备忘录”。经过近几个月不断的分歧与磨合,中美双方于2003年8月1日草签了第二份双边海运协定,此举也意味着中美海运即将实现第二次握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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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贵斌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4,(1):1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海运协定》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正式访问美国期间,于2003年12月8日由中国交通部部长张春贤与美国运输部部长梅内特在华盛顿正式签署。至此,自两国上一个海运协定于1998年到期后,经过双方在5年多时间中的多轮会谈,终于以双方均感满意的结果暂告一段落。双方对中美达成的新海运协定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它将在两国海运关系历史上产生深远影响,因而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3.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12,(2):16-17
交通运输部代表团和美国运输部海运署代表团近日在美国举行了第五次双边海运磋商会谈。双方就双边海运协定执行情况、提高无船承运业务美方财务责任额度、船员签证便利化等双方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中方强调了海运在中美两国贸易往来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指出在国际金融危机给国际海运业带来严重影响的背景下,中美双方更应进一步加强海运业界的交流与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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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6日至27日,交通部水运司司长宋德星与加拿大运输部国际及政府关系司司长阿乐尼·特奈女士分别率海运代表团在北京举行双边会谈,就修改双边海运协定有关事宜交换意见,并草签了《中加海运协定》修改议定书。修改议定书在税收、海上安全、船员证件及海运合作等方面对1997年中加双方签订的海运协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使之更便于执行,并就中加双方进一步加强海运合作、密切海运关系达成了新的共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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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海运协定自1997年到期后,为解决存在的分歧,中美双方一直在谈判之中.在这个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下称<条例>)的颁布,引起了美国的高度重视.以美国运输部海运署署长威廉舒伯特为团长的美国政府海运代表团,于2002年3月19日至21日访问北京,同以交通部副部长洪善祥为团长的中国政府海运代表团就两国海运关系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中美会谈之后,为答疑解惑,本刊记者专访交通部水运司官员,就<条例>的宗旨、实用范围和一些备受关注的具体条款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爱沙尼亚是《中国-欧盟海运协定》欧盟一方的一个缔约国,《中国-欧盟海运协定》已于今年3B1日生效,目前欧盟一方有25个缔约国。2008年9,EJ24日签订的《中国一爱沙尼亚海运协定》在《中国一欧盟海运协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中爱双边海员证件、船舶证书的承认以及海难救助等内容.明确在船员入境、停留、离境或过境、临时逗留方面,相互给予必要的便利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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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消防》2009,(3):43-43
3月31日.中国与欧盟在布鲁塞尔签署了关于《中欧海运协定》适用于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的修改议定书。这一议定书的签署标志着《中欧海运协定》欧盟一方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全部27个成员国。交通运输部李盛霖部长在签字仪式上表示,中欧双方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双方高度重视双边海运关系。2002年《中欧海运协定》签署以来,双方在海运领域成功开展了合作。当前,随着金融危机的快速蔓延和世界经济的减速,国际海运业普遍受到沉重打击.中欧之间的海运贸易也同样未能幸免。面对当前国际海运形势的变化,中方愿与欧方一道.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应对危机与挑战。为双边贸易提供稳定可靠的海上运输保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