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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6日,交通运输部颁布新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2号),并已于8月1日起实施。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珠江航务管理局于8月19日在广州召开珠江水运仓业座谈会,以加强珠江水运工作交流,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宣贯《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推进水路交通现代化建设,推动珠江水运事业义好又快发展。交通运输部水运司国内处易继勇副处长到会指导并就港航管理部门和企业提出的问题作了详尽解释,广西海事局张志颖副局长和广东海事局通航处张显平副处长通报了珠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珠航局庄则平、刘胜根副局长分别主持了上午和下午的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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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7日,笔者从南通市港口管理局获悉,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引航资质获得交通运输部批准。交通运输部批复中明确,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为事业法人,上级主管部门是南通市港口管理局,引航具体范围是南通港洋口港区和吕四港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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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目前发出公告,决定在上海市试点下放无船承运业务管理权限。5月15日起,公司(含分支机构)或境外公司指定联络机构注册在上海市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审批,以及延期、变更等业务,由上海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交通运输部已颁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继续有效。公告明确,上海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发布无船承运业务审批办事指南、受理申请材料、办理许可和发放证书,并对辖区内无船承运业务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上海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或机构应依法依规,就无船承运业务财务担保使用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质的存续等情况及日寸、勾通衔接,保证无船承运业务财务担保的有效性及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质的合法性,保护国际海上运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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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从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获悉,山东省环保厅不久前通报了2012年度全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情况,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在参加考核的91家(包括省内77家和省外14家)单位中成绩优异,荣获"甲级资质评价单位第一名"和"综合排名第一"的佳绩。多年来该院海洋资源中心、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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