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集装箱化》1998,(9):32-33
由于“网状责任制”对国际货运不利,特别是不能适应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需要,1980年5月24日日内瓦会议通过了在联合国贸发会议主持下起草的《联合国国际货特多式联运公约》,有包括中国在内的67个国家的代表在最后件上签字。本公约规定了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制是以过失责任为基础的统一责任制(Uniforrn Systern of Liability),它有利于各种不同运输方式进行成组化联合运输时的统一适用,并较多地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尽管该公约目前尚未正式生效.但它对各国在国际多式联运的立法工作与运输实务方面起着有益的指导作用。现将主要几点编辑于后.并尽可能地引用该公约的原。  相似文献   

2.
泉水 《集装箱化》2003,(8):40-41
4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上) 如前所述,汉堡规则的制定和获得通过,加速了多式联运公约草案的起草过程,而且有些条款就是直接从汉堡规则中引用的。这不仅是因为汉堡规则更倾向于保护托运人的利益,而且因为汉堡规则采用的是比现行强制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法规更为严格的过失责任制,以此为准,就更便于在多式联运中采用统一责任体系。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共八部分四十条,另外还附有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海关事项条款共六  相似文献   

3.
泉水 《集装箱化》2003,(9):42-43
5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区(下) 多式联运公约关于索赔和诉讼的规定和汉堡规则的规定大体相似,只不过在期限的规定方面有些差别而已。对于索赔通知。公约规定,“除非收货人不迟于在货物交给他的次一工作日,将说明此种灭失或损坏的一般性质的灭失或损坏书面通知送交多式联运经营人,否则,此种货物的交付即为多式联运经营人交付多式联运单证所载明的货物的初步证据”。但是“在灭失或损坏不明显时,如果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日后连续六日内未提出书面通  相似文献   

4.
泉水 《集装箱化》2003,(11):39-41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目前尚未生效,有人估计甚至它将永远不会生效,因而在一些有关多式联运单证的论述中,只对它的内容作一些简短的描述,而对于它的性质,以及因其所具有的特性而可能出现的问题则未作出较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其实,当前国际运输中所使用的运输单证虽然性质  相似文献   

5.
多式联运合同的法律适用在美国的里程碑判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多式联运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虽经国际社会的努力,达成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但是该公约一直没有生效,现行的情况是具体案件仍适用各国的国内法律。在我国,根据海商法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责任划分采取的是网状责任制,其中海运段适用  相似文献   

6.
泉水 《集装箱化》2003,(10):41-43
早在1973年,为了规范多式联运法规,国际商会(ICC)即已制定出多式联运单证规则。其后,于1975年,以TCM公约草案为例,对1973年的规则作了部分修订,形成了通称为国际商会298号出版物的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直到20世纪90年代,鉴于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迟迟未能生效,既担心因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抵触心理而使它永远不能生效,也想证实所谓实施多式联运公约在理论上不会带来严重后果的论点是否属实,国际商会建议把国际商会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与多式联  相似文献   

7.
泉水 《集装箱化》2003,(12):44-45
1确定承运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的一般过程和其他的单一运输方式的国际公约一样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也是多式联运公约的核心问题。不过 ,在多式联运公约尚未生效 ,有关的国内法律还不完备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既无任何规章可以制约 ,就只能取决于多式联运经营人自己  相似文献   

8.
林和 《集装箱化》1998,(9):31-31
网状责任制的统一规则对货方不甚有利,而且承运人在实际划分责任时也存在着困难。但是,在采用统一责任制的《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正式生效以前,世界上沿用网状责任制的仍不在少数,所以1997年英版《多式联运法规实务》及《国际货运指南》两书对迭两种责任制同时作出阐述。现编其精粹论述的原于后,以供研究参考之用。  相似文献   

9.
顾丽亚 《世界海运》2002,26(2):28-29
《国际多式联运公约》近期内生效的可能性十分渺茫,因而,调整多式联运下众多关系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在事实上存在着难以弥补的差异。文章指出了各公约中关于多式联运规定所存在的差异,并提出了法律适用方面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顾丽亚 《集装箱化》1997,(10):13-15
95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B/L,简称MULTIMODAL 95),也有的国家和地区将该提单称为INTERMODAL TRANSPORT B/L。由于不同国家和有关船公司对该提单认识不同,至今仍有相当部分的人将该提单理解为集装箱联运方式下的CCMBINED TRANSPORT B/L。在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制订之前,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业务中,人们常将两之间等同理解为兼而有之。  相似文献   

11.
美国的集装箱多式联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斌  益宇鸣 《集装箱化》2008,19(4):23-26
0 引言 在北美和欧洲大陆,以集装箱化为基础的国际多式联运系统被认为是在运输系统组织管理方面的一次革命。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委员会曾将多式联运(Multimodal Transport)定义为,在这种运输方式下,由1个操作者承担货物经过多种运载工具的运输从发运点交货到目的地的责任,并根据运输协议收取运费。  相似文献   

12.
程言  陈义 《中国水运》2006,4(5):151-152
国际集装箱运输是一种先进的现代化运输方式.它具有运输效率高、经济效益好及服务质量优的特点.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利用集装箱进行联运的新的运输组织方式.本文探讨了国际多式联运的概念及其特点,介绍了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趋势,我国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相似文献   

13.
《集装箱化》1998,(7):6-6
我国自199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明确了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双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以后,对我国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4.
泉水 《集装箱化》2003,(12):37-37
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 (UnificationofRulesofCTDoc uments)又称国际商会第298号出版物 ,是国际商会制定的供合同当事人自愿选用的 ,可适用于多式联运合同的法规。20世纪70年代 ,在国际海事委员会等国际组织为规范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体系而先后起草的 ,从巴格草案到TCM公约草  相似文献   

15.
《世界海运》2009,32(7):16-18
优势明显,但由于起步较晚,海铁联运在中国也还面临看诸如海铁不能无缝衔接、信息不能共享等诸多困难。——中铁联合国环集装箱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中铁国际多式联运公司总经理黄小平  相似文献   

16.
泉水 《集装箱化》2004,(1):42-43
2多式联运公约中关于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责任的规定 一般都认为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采用的是统一责任体系,而不像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证规则那样,采用的是网络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17.
汤震宇 《中国港口》2014,(4):19-20,24
<正>多式联运是货物运输集装箱化后得到蓬勃发展的一种新的运输组织形式。1980年5月,联合国为了适应并促进国际贸易及运输的发展,在国际多式联运会议上,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国际多式联运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公约》总则第一条对国际多式联运的定义是:国际多式联运是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受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我国《合同法》、《海商法》对多式联运也做出相关法律规定。由于海上集装箱运量巨大,铁  相似文献   

18.
程铁 《天津航海》2005,(2):26-28
本文通过分析国际多式联运与现代物流间的异同点和关系,探讨了国际多式联运适应物流发展的对策,指出了现阶段我国多式联运经营人开展物流组织与服务应注意的问题和应采取的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9.
林珊仟 《中国水运》2009,(9):101-102
国际多式联运单证在国际多式联运中,无疑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但目前我国对多式联运单证的研究还不够深入,有关多式联运单证的功能仍存在较大争议。本文从多式联运单证的流转过程入手,将多式联运单证的功能放回到多式联运单证的流转环节中进行研究,认为多式联运单证在不同的环节所体现出的功能是不同的。  相似文献   

20.
朱莉 《珠江水运》2004,(11):36-40
在了解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制度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海商法>与<合同法>在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制度规定方面的缺陷.对世界上现行的有关多式联运的主要法律制度作出比较分析并借鉴了其它单式运输公约,从我国应采用的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制度,归责原则,责任限额,赔偿责任范围及赔偿总额几方面探讨该如何完善我国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