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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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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国强 《集装箱化》1998,(12):19-19,22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早已存在,但一直发展缓慢,只是近30年来集装箱运输大发展后.多式联运在世界范围内才有了长足的进步。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成为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主要方式.集装箱运输应发展为多种运输方式的联合运输.而多式联运是国际集装箱运输的高级形式。当今世界,国际集装箱运输已进入多式联运时代。  相似文献   

2.
多式联运起源于美国一战期间的集装箱运输,它是以集装箱运输为主的高级运输组织形式,其基本特征是将至少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连贯起来,实行一次托运、一次结算、一票到底、全程负责,最终实现货物运输“门到门”服务。按运输范围可分为国内多式联运和国际多式联运;按参与的运输方式可分为海铁联运、公铁联运、海公联运、海公铁联运等。这种运输方式能够使铁路和海运、公路、内河运输完全地结合成一条运输链。  相似文献   

3.
孙岩 《集装箱化》1997,(5):11-12,20
近年来随着多式联运方式在世界各国的发展,其优越性正日益显现出来。目前众多的货运人已经开始将其原有的汽车或普通车皮的内陆运输方式转变成集装箱多式联运方式,从而实现迅速、经济地运输货物。1995年,美国内陆通过多式联运方式运输的集装箱运量为8070309箱次.比1994年的8194872箱次的运量水平略有下降。  相似文献   

4.
从理论上说,用于纯海上运输的集装箱联运提单是海海联运提单,而用于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下签发的提单应是多式联运提单,但在实际业务中,由于信用证规定不明确,加之运输条件限制,给集装箱联运提单的缮制带来一定的困难.造成运输方式不明,提单签发不一,责任划分不定。本篇就集装箱货物转运、联运、多式联运提单签发作一叙述。  相似文献   

5.
叶国庆 《集装箱化》2014,25(10):18-21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是于20世纪60年代在国际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运输方式,经过50多年的快速发展,该运输模式逐渐得到多数国家的认可。集装箱多式联运主要有海铁联运、陆桥运输和空桥运输等多种形式。海铁联运是以航运公司作为整个多式联运运输链的主体,联合航线两端的陆上运输部门共同开展的多式联运形式。  相似文献   

6.
以集装箱为运输单元的国际货物运输,简化了运输环节,降低了货损。承运人承担的风险大大降低,同时也使多式联运的经营人敢于承担全程责任,它也为综合物流服务奠定了基础。1集装箱多式联运的特点及其经营条件集装箱多式联运,简而言之就是把由集装箱装载的货物,采用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从接管地运至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服务方式。一般分为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和国内集装箱多式联运。集装箱多式联运作为一种新型的运输组织形式,主要特点如下:1)以集装箱为运输单元的多式联运可以提高运输效率,实现“门到门”运输,在运输途中不需要换箱、装箱,…  相似文献   

7.
一、现状及原因 近年来随着多式联运方式在世界各国的普及,其优越性正日益显现出来。目前众多的货运人已经开始将其原有的汽车或普通车皮的内陆运输方式转变成集装箱多式联运方式,从而实现迅速,经济地运输货物。l995年,美国内陆通过多式联运方式运输的集装籍运量总计达8,070,309箱次,这个数字比1994年的8,194,872箱次的运量水平略有所下降。  相似文献   

8.
在跨境多式联运业务中,多式联运经营人作为合同当事方、多式联运业务的全程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负责。对于货损发生在国外某一运输区段的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合同纠纷,应依照准据法分割适用理论,适用货损发生地所在国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法律或国际公约有关规定来确定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需要依职权查明和适用外国法的,法院应当遵循合法高效便捷原则,主动予以查明,不能简单以未能查明为由适用中国法。建议多式联运业务相关方充分了解可能涉及的中外法律或国际公约,尽力规避多式联运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9.
《集装箱化》1998,(9):32-33
由于“网状责任制”对国际货运不利,特别是不能适应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需要,1980年5月24日日内瓦会议通过了在联合国贸发会议主持下起草的《联合国国际货特多式联运公约》,有包括中国在内的67个国家的代表在最后件上签字。本公约规定了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制是以过失责任为基础的统一责任制(Uniforrn Systern of Liability),它有利于各种不同运输方式进行成组化联合运输时的统一适用,并较多地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尽管该公约目前尚未正式生效.但它对各国在国际多式联运的立法工作与运输实务方面起着有益的指导作用。现将主要几点编辑于后.并尽可能地引用该公约的原。  相似文献   

10.
国际多式联运是伴随着集装箱运输发展而兴起的一种高级运输组织形式,被喻为运输业的第三次革命。它是指通过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运输企业或运输代理企业)负责承运,一般以集装箱运输为媒介使用两种以上运输方式,实行“一次托运、包干计费、一票到底、全程负责”的连贯运输。它具有非常显的优越性.待别是为货物的。  相似文献   

11.
周灵 《世界海运》2009,32(9):50-51
多式联运中的货物的全程运输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各区段的实际承运人共同完成的。在多式联运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中,每一种方式所在区段适用的法律对承运人责任的规定往往是不同的。在目前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中,经营人所负的责任范围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相似文献   

12.
多式联运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种运输方式、不同物流环节的衔接和协同.美国政府当年推动发展多式联运,重点突破了三个方面,并对提升多式联运竞争力起到了决定性影响.第一是放松运输市场管制,促进不同运输方式在竞争中寻求合作,共同制定有竞争力的联运价格,释放了多式联运的市场潜力;第二是支持联运设施改善,当时联邦和地方政府大量采用以PPP模式,支持大型联运枢纽站场建设,尤其是以铁路为主导的公铁联运枢纽(具备内陆港性质)、枢纽集疏运体系、铁路双层集装箱通道等项目的建设和改造,有力推动了包括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在内的高效化联运;第三是建立起跨运输方式高度协同的运输装备技术标准体系,其中最大的创新,是建立了以53英尺为主体的内陆集装箱和半挂车的全链条技术标准,大大促进了内陆公铁联运的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13.
汤震宇 《中国港口》2014,(4):19-20,24
<正>多式联运是货物运输集装箱化后得到蓬勃发展的一种新的运输组织形式。1980年5月,联合国为了适应并促进国际贸易及运输的发展,在国际多式联运会议上,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国际多式联运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公约》总则第一条对国际多式联运的定义是:国际多式联运是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受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我国《合同法》、《海商法》对多式联运也做出相关法律规定。由于海上集装箱运量巨大,铁  相似文献   

14.
程言  陈义 《中国水运》2006,4(5):151-152
国际集装箱运输是一种先进的现代化运输方式.它具有运输效率高、经济效益好及服务质量优的特点.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利用集装箱进行联运的新的运输组织方式.本文探讨了国际多式联运的概念及其特点,介绍了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趋势,我国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相似文献   

15.
美国幅员辽阔,内陆城市众多。目前.从远东运往美国中部、南部以及美国湾各个港口的集装箱货物一般都经美国内陆运输.因此,远东-美国太平洋岸的集装箱运输实际上已发展到可经由美国太平洋岸港口.将集装箱货物运至美国内陆城市.特别是美国中、西部的集装箱货物均使用多式联运方式。  相似文献   

16.
第一百零二条 本法所称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以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 前款所称多式联运经营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人。 第一百零三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多  相似文献   

17.
1国际多式联运对运输网的要求就运输全过程而言 ,国际多式联运国家境内的内陆运输、海上运输及收货地国家 (包括发货地国家 )境内的内陆运输是三个环节 ,涉及海运、公路、铁路、沿海及内河水运多种运输方式。国际多式联运的货物一般都采用国际标准集装箱装运。与国际标准集装箱相适应 ,参与国际多式联运的各种运输方式的运输线路、运输工具、港站场库设施和装卸机械等都必须同国际标准集装箱相匹配。只有联运全程的运输网满足了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要求 ,才能使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得以安全、快速地进行 ,并达到联运的高效率。因此 ,多式联…  相似文献   

18.
张笑笑 《珠江水运》2023,(13):83-85
将集装箱作为运输单元,有机组合多种运输方式,在此基础上构建综合性较强的一体化货物运输体系,即为集装箱多式联运。该类型运输方式不仅具有成本低、缩短运输时间以及简化运输手续的优点,同时对我国运输行业革新发展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基于此,本文对集装箱多式联运优势进行分析,并从货源地调查视角客观评价与阐述集装箱多式联运经济性,以期正确认知集装箱多式联运未来发展趋势,从而提出助推集装箱多式联运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助推我国运输行业新发展。  相似文献   

19.
多式联运是新世纪以来全球物流创新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这就进一步要求多式联运通过对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组合形成高效的运输链,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对接和一体化发展,提高整个运输乃至物流过程的效益最大化,从而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和提高物流服务效率。  相似文献   

20.
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在海、陆、空运输中至少由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此地运至彼地,而由托运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签订的规范双方在全程运输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尽管我国《海商法》、《合同法》均对多式联运合同作了相关规定,但两法的规定因其适用范围的不同而各具特色。在审判断实务中如何准确把握两法关于多式联运合同规定的异同,自然是海事法院审理此类案件亟需注意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海商法》、《合同法》关于多式联运合同规定的异同比较,在研究两法基本关系的基础上探析多式联运合同的未来走向,为完善我国海商立法作一粗浅的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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