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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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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车坛传真     
正新版"汽车三包"规定发布,2022年1月开始施行7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新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原版规定同时废止。《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被称为"汽车三包"。新的"汽车三包"规定与时俱进,适应了目前新能源汽车销量和保有量快速增长,私人用户购买成为主力的趋势,明确了动力电池、  相似文献   

2.
我国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已经进入倒计时。国家质检总局和汽车企业为"汽车三包"的正式实施,正紧锣密鼓地做准备。质检总局表示,今年8月~9月,完成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的组织申报、遴选、培训和聘用;8月中旬负责三包信息管理的汽车三包网将正式投入使用。汽车企业将有一个月时间完成汽车三包信息的备案,9月底前所有准备工作全面就绪。  相似文献   

3.
新闻     
正新版汽车"三包"政策出炉,2022年1月1日起实施2021年7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新版的汽车"三包"政策。新版汽车"三包"政策将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自实施之日起,旧版的汽车"三包"政策将同时废止。《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被称为汽车"三包"政策,是对所售汽车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汽车三包"指的是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行为。  相似文献   

4.
《汽车与安全》2013,(10):120-121
第一条为落实《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中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备案和公开制度,规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以下简称“专家”)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5.
新年新动向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召回")是以国务院第626号令的形式发布,与此同时,《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责任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第150号令发布(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以及《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以下简称"三包")(征求意见稿),作为一项国家标准也在网上公布。由此,人们长期议论的"召回"和"三包"都已出台。这是国家保护人  相似文献   

6.
魏俊强 《汽车维修与保养》2013,(10):34-34,36,37
2013年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正式实施。《汽车维修与保养》杂志社记者特此采访了北京祥龙博瑞汽车服务集团总工程师、著名汽修专家魏俊强,他客观、全面、详细地解读了"汽车三包"。"汽车三包"的实施对汽车后市场将有何影响?在执行过程中专家们在技术鉴定上会做哪些工作?汽修行业应该做哪些准备来迎接"汽车三包"的实施?规定实施后,消费者购买新车应注意些什么……针对"汽车三包"出台后各方面将面临的一些问题,魏俊强老师进行了详细解读,希望与广大读者共享。  相似文献   

7.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政策)将在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根据汽车三包相关政策规定: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美规车代理商或进口车经销商同样需要承担汽车三包责任。  相似文献   

8.
政策     
《世界汽车》2014,(11):150-150
<正>售后服务国标有望明年出台欲解汽车"三包"执行难题在《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实施1周年之时,规范汽车售后服务的另一项相关政策——《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在9月底发布,这一政策有望在2015年正式出台。新政策进一步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为了贯彻包括"汽车三包"在内的相关规定,汽车生产及其授权销售、维修企业(包括进口汽车经营企业)应告  相似文献   

9.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政策)经过了8年调研和4次征求意见后终于出台,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汽车三包政策兼顾到了各方利益,不仅保护了消费者,也保护了厂家的利益,而且能够促进整个汽车行业的良性发展。同时,将会对汽车生产、汽车销售、汽车售后服务带来一定影响。1三包规定主要内容汽车三包政策总结了以往很多产品三包政策的经验和教训,在规定中详细列出了"三包"项目清单,基本覆盖了汽车主要零部件种类;同时也对经营者的受理时间作出规定,可防止经营者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产品超过有效期的情况出现。  相似文献   

10.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责任规定》)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后,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加深大家对《三包责任规定》的理解,2013年11月14日,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组织举办了一场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熊读与风险防控”为主题的讲座。  相似文献   

11.
《汽车与配件》2014,(42):14-14
<正>"汽车三包"规定实施已经满一年,政策本身就是多方博弈的结果,从目前的政策来看,消费者还是处于弱势地位,但不管怎样,博弈后出台的新政是一个很好的开始。自2013年10月1日起,《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在"汽车三包"实施之前,各大媒体都对其进行了大篇幅报道,关于厂商责任界定、进口车配件供应、评估团队建设等问题,都成为媒体和业内专家对"汽车三包"是否会实施不畅的担忧。  相似文献   

12.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经自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汽车"三包"法在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和规范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从汽车新"三包"法规的义务、责任、责任免除、争议处理和罚则等几个方面进行解读并采取应对策略,以夯实产品质量为基础,以提升全民品质意识为目的,以维护稳定的汽车产品生产销售社会秩序为已任,为本法规主要条款进一步的明晰提供一些支持和帮助。  相似文献   

13.
2011年9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10月26日针对初版"三包"召开意见听证会。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又发布了汽车"三包"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据透露,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将继续对汽车"三包"政策进行相关讨论。鉴于目前国内汽车业所处的政策、市场环境,与消费者在汽车  相似文献   

14.
《汽车实用技术》2014,(1):I0002-I0002
<正>回首刚刚过去的一年,公车改革、汽车三包、最严交规并购等关键词见证着中国汽车发展进程中一个个精彩的瞬间,汽车时代的各种烦恼和惊喜也在不知不觉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无论是喜是忧,汽车市场的车轮仍然会滚滚向前,现在,让我们一起盘点2013年的重要事件:最严交规2013年第一天,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正式实施,规定对闯红灯、遮挡车牌、酒后驾驶、超载等行为的处罚更加严厉;对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不系安全带、抽烟、打电话等行为细节有了更明确的处罚规定。',"史上最严交规"的施行让违规者受到处罚,让违法者更加刻骨铭心。汽车新三包10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宣布施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三  相似文献   

15.
陈斌 《汽车与安全》2013,(10):22-31
汽车三包即修理、更换、退货,是销售者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6.
《汽车实用技术》2013,(12):110-110
汽车三包实施已经一个多月了。当前,比较廷出的一个问题是,部分汽车经营者设置违规条款减免三包责任。如部分汽车生产者在《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中,添加“消费者只能在4S店维修保养,否则不承担三包责任”等霸王条款,部分汽车4S店在购车合同中也设置了类似的“附加条件”,超出汽车三包规定的三包责任免除范围,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国家质检总局娃陷产品管理中心有关领导近日表示,短期内将力争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7.
1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总局令第150号),新规明确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灯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按规定,保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是不低于2年或者是行驶里程5万公里。  相似文献   

18.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召回”)是以国务院第626号令的形式发布。而在这一时期《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责任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第150号令发布(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以及《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以下简称“三包”)(征求意见稿),作为一项国家标准也在网上公布。就这样,人们长期议论的“召回”和“三包”都已出台。这是国家保护人民群众、保护消费者利益,以民生利益为重思想理念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19.
瓦夏 《汽车与配件》2014,(42):48-49
<正>汽车三包法正式实施近一年,家用汽车消费纠纷同比大幅增长,汽车三包法的实施与投诉量上升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但是现行的汽车三包法并不完美,影响了消费者的维权。"消费者和厂商完全处于信息不对称位置,遇到汽车消费纠纷时,往往无法准确确定是否是厂商责任,最后被顾左右而言他的厂商以太极化于无形。"  相似文献   

20.
2012年6月27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了汽车“三包”承诺,消费者真的可以高枕无忧吗?其实,现实情况总会比规定中的条条框框更复杂,汽车“三包”中的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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