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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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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峰  李新照 《集装箱化》2018,29(3):22-25
正1设计新型集装箱码头智能理货系统的必要性理货是港口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仓库理货和船方理货,其中,船方理货又称为外轮理货(以下简称"外理")。外理公司为独立于船公司和码头的第三方公司,其主要业务包括检验货物的标号和残损情况、货物装船情况以及在卸船时分配集卡任务等。传统的外理作业采取现场操作方式,由船上和船下的理货人员通过人工方式查验箱号,判定箱损,核对船图贝位等信息。由于码头作业现场工况复杂且环境恶劣,人工作业模式使理货人员面临人  相似文献   

2.
正将"船边交接原则"改成"现场交接原则",以便更加符合理货工作的实际,促进我国理货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国各类理货教科书或培训教材中关于公正性理货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均提到"船边交接原则"。"船边交接原则"的定义内涵是:理货工作必须以船边为界限进行货物交接,交接前由交方负责,接货后由接方负责,以此来划分承、托双方的责任,此为船边交接原则。这是根据承运人对货物应负的责任期间即从货物装上船时起到卸离船时止所决定的。这就要求理货人员在理货时必须坚守的工作岗位是船边、甲板、舱内,  相似文献   

3.
张涛 《港口科技》2014,(5):39-41
根据《海商法》规定,承运人的管货义务贯穿于从货物装船到货物卸船的整个过程中.分别从6个方面,诸如理货岗位、计数方法、溢短货物处理,验残、监督装船积载及理货单证的签认等工作进行探讨,阐述承运人如何利用好理货资源做好件杂货物的货管工作.  相似文献   

4.
理货是国际海运贸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国际物流链中重要的一环。作为第三方公证服务机构,理货公司处于承托双方的中间地位,履行判断货物交接数量和外表状况的职能,这对于督促承托双方履行运输合同以及买卖双方履行贸易合同具有重要意义。[1]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如何充分发挥理货服务的关键作用、增强理货公司的竞争力是理货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5.
为了提升件杂货码头尤其是木材码头在理货作业环节中的货物识别、数量清点和残损确认、货物分票的作业效率和准确率,提高木材理货质量,提升木材理货业务效率,降低安全风险,实现作业可追溯,通过视频流的采集和实时回传,实现木材理货各个业务场景实时的视频监控和数据采集,采用深度学习、机器视觉技术,以镇江港木材理货流程为主线,建立一套高精度的木材识别系统,理货员通过远程视频监控和自动控制在理货室即可完成木材计数与理货,1个理货员可以同时远程控制8路视频监控进行理货,理货数量准确率达到99.5%以上,有效解决木材码头理货员现场理货环节工作环境差、人机混合作业风险高、识别误差大、理货结果不统一等问题,实现木材理货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相似文献   

6.
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CFS)是处理拼箱货的场所,在港口生产运营中具有以下作用:完成拼箱货交接和配积载后将集装箱送往堆场;接受来自堆场的进口集装箱,进行拆箱理货作业或等待收货人提箱;接受承运人委托,对集装箱施封并签发场站收据。CFS向承运人、收货人和委托人提供货物作业等关联附加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  相似文献   

7.
为更好地服务于客户、提高我国港口理货企业自身的综合竞争力,通过调查分析港口理货市场的现状及其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当前港口理货行业实际与业务特点,探讨港口理货企业新业务拓展的必要性,认为理货企业应开展诸如信息咨询、内陆理货、集装箱分流理货、理化检测、仓单质押理货、国际海运货物供应链监管与保安、新船出口理货、集装箱验箱、国际货运代理等新业务,并采取如下措施拓展新业务:掌握客户需求信息、加强理货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各方合作等。  相似文献   

8.
唐昀 《集装箱化》2001,(3):14-15
集装箱运输中箱的流转就是单证的流转,从发货人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开始一直到货物被收货人顺利提走的过程中,都需要编制各种单证。这些单证是货方与船方办理货物交接的证明,同时也是划分货方,船方责任的必要法律依据。其中最主要的是提单和舱单两种单证。  相似文献   

9.
刘锦程 《天津航海》2001,1(2):28-29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货物从托运装船至货物交付,整个运输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伴随着各种货运单证。这些单证起着船货双方交接货物的证明,货方、船方和港方联系物装却工件的凭证,以及货方、船方和港方之间划分责任的依据等作用 。  相似文献   

10.
浅谈外轮理货行业的放开与有序管理刘中南,朱庆华在我国,外轮理货公司是海关、商检部分业务延伸的一种服务性工作。其业务是对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和国外进出口货物计量、计数、理残的服务,具有一定的公证性,是港口作业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外轮理货的宗旨是严守公正立...  相似文献   

11.
集装箱运输无论对货方、港方还是船方都是十分感兴趣的运输方式。对货方而言,货物包装简单,一次报关即可一票到底,实现了货物的门到门运输,简化了办事手续;对港方而言,集装箱装卸速度快,集疏运迅速,易于保管,既提高了泊位利用率,增加了经济效益,又减少了货物在港储存期间被盗、被日晒雨淋而造成的货差、货损等质量事故;对承运方而言,集装箱运输快捷,船舶在港停泊作业时间减少,动态营运时间相对增加.成本相对减少。  相似文献   

12.
《中国水运》2006,(10):F0004-F0004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对港口业投资;港区土地开发;装卸搬运;仓储;货物中转联运、分拨;港口理货;客货运输服务,驳运;船舶引领及相关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及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商品包装加工;工属具制造;物资供销;船、货代理及船舶供油、供水。  相似文献   

13.
《中国水运》2006,(3):F0003-F0003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港口业投资;港区土地开发;装卸搬运;仓储;货物中转联运、分拨;港口理货;客货运输服务;驳运;船舶引领及相关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及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商品包装加工;工属具制造;物资供销;船、货代理及船舶供油,供水。  相似文献   

14.
在发生海上事故造成船舶及随船货物沉没的情况下,通常船方和货方会相互推诿打捞清除责任,甚至出现无人打捞的现象。然而当随船沉没的货物仍有较为可观的剩余价值时,货方却往往十分愿意承担沉货打捞清除责任以期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在这种情形下,易出现船货双方争夺打捞权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案例,围绕沉船沉货打捞中货方打捞权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就"准商业打捞"下船、货双方的打捞权问题提出见解,即船方应被认定为负有打捞沉船沉货的责任主体或行政相对人。  相似文献   

15.
张姗姗 《中国船检》2004,(10):64-65
原告:服饰公司;被告:船务公司 2003年3月12日,服饰公司委托有外贸进出口权A公司出口货物。A公司接受委托后,与境外买方8公司签订了出口合同,价格条件为FOB上海,信用证付款。在韩国合法注册并具有无船承运人资质的C公司委托被告船务公司代理在上海的订舱、装箱和交付装运文件等事宜。船务公司接受委托后,安排了货物的送货,装箱、报关,并就无船承运人提单的签发代表C公司同托运人协商。C公司签发了无船承运人提单后,由船务公司转交托运人。船务公司又向实际承运人订舱。由现代商船和仁川渡轮实际承运了货物。货物运抵目的港后,船务公司要求仁川渡轮电放货物。服饰公司认为,货物在目的港被无单放行,致使其无法就货款进行结汇,请求法院判令船务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16.
刘中南 《水运管理》1998,(10):2-6,29
(5)理货工作公证性的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 理货工作必须以货物的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货物的本来状况,不能弄虚作假,有意掩盖事实真相,此谓实事求是原则.这是公证性理货的特性所决定的.其要求理货人员在理货工作中,必须做到不受任何一方的约束、授意和暗示,不迁就任何一方的不合理要求,不徇私舞弊,不屈从任何一方的压力,而是采取独立自主的立场,以货物的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进行理货.  相似文献   

17.
三、理货工作的公证性对国家经济的作用 1.减少纠纷,保证物流环节的畅通 在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今天,各项工作是以高质量、高速度为前提的。随着国际船舶往来的日益频繁和航线密度的加大,对船舶和货物通过口岸时快、简、省的要求越来越高。快,作为首要目标;快,可以加速港口船舶的周转;快,可以提高港口和船舶的经济效益。如果理货工作进展缓慢,遇见争议相互扯皮,将影响港口后续工作的开展,打乱港口作业计划。装卸货物完毕,如船方不能按时签证,将影响船舶的离港。有时因理货人员不能按时提交单证,导致船舶错过潮水不能开航,船方不得不在港口多停留半天乃至一天。如一个3.5万吨泊位被空占据一天,仅港方、船方损失就达人民币40万元以上。  相似文献   

18.
1 THC的由来 THC,即Terminal Handling Charges的缩写,意为码头作业费,是指船方(承运人)向货方(托运人)收取的,为弥补船方额外负担的集装箱货物从集装箱码头堆场到船舷之间前操作费用而产生的一种附加费。 THC完全是集装箱化的产物。在集装箱化未出现以前,在件杂货和散货运输下,根据国际公约和航运惯例,货方负责将货物送至船舷,承担  相似文献   

19.
码头作业费TH C涉及外国船方和我国货方的利益,从客观的“局外人”角度,谈谈我的理解。1传统沿袭惯例,集装箱班轮的装卸费应由承运人支付装卸费是海运成本中的重要一项。在大宗杂货与大批量散货运输中,生存于当地的托运人(货方)对此项费用估算与控制一般皆精于流动于四海的承运人(船方),加上货物的批量大而票数少,装卸过程简单,托运人可直接与码头装卸方联系与签订装卸合同,所以不定期船装运大宗货与大批量散货的承租合同中的承运人,一般可免付装卸货、积载或平舱一类的费用,即FI、FO、FIO、FIO S、FIO ST等条款,此款由托运人付了。…  相似文献   

20.
<正>《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修订主要是因为新《港口法》对港口理货业务的规定发生了变化。港口理货业务的经营具有其独立性与特殊性,有必要对其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一、我国港口理货相关立法概述港口理货是一项重要的港口经营活动。交通运输部2019年2月23日公布的《理货行业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理货业务是"收集、整理货物信息,理清货物数量,检查货物表面状况,分清货物标志和残损,编制货物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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