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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日实施的新版《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表》从七个部分调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2004年第7号令)附件1、2、3所规定的内容。新版配员表进一步细化了内河船舶分档,对较大吨位船舶配员标准略有提高,较小吨位船舶配员标准略有降低,客船配员标准区别于其它类型船舶,为进一步规范船员配备,保障船舶安全航行起到了关键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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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配员直接关系到船舶的安全航行。本文从船舶安全配员产生的背景出发,系统地提出我国船舶安全配员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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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国际海事组织和我国关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的相关规定,分析我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在履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完善最低安全配员制度和加强船舶配员管理的建议,供航运公司和海事管理机构参考,以推动优化船舶安全配员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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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山东省为例介绍沿海小型船舶现状,结合最低安全配员标准分析沿海小型船舶配员工作中存在的配员标准与检验规则未能有效衔接、轮机部配员标准过高、港内概念模糊、对连续航行时间的理解不一致等问题。针对相关问题提出完善沿海小型船舶最低安全配员工作的建议,以期促进沿海小型船舶的营运安全和航运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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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配员是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因素,内河纯电动船舶是一种新型船舶,现有的内河船舶配员标准不能满足其安全要求,国内外尚未出台纯电动船舶相关的最低安全配员标准。立足当前工作实际,从内河纯电动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出发,探讨纯电动船舶配员与现行标准存在的矛盾,提出修改相关标准的建议,以期为行业提供参考,尽快明确纯电动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保障纯电动船舶航行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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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沿海中小型货船安全配员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船舶安全配员是直接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船舶应当按照标准定额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但是,许多经营中小型货船的运输公司为了降低经营成本,总是尽可能减少船舶配员或降低船舶配员等级。自从199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开始实施以来,沿海中小型船舶配员不足的问题相当突出,如得不到有效控制,会成为船舶航行安全的重大隐患,严重威胁到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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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配员与船舶的安全航行息息相关。文章从船舶安全配员产生的背景出发,系统地提出我国船舶安全配员所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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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国航运市场健康发展,消除船舶配员不足以及船员休息不充分给航行安全造成的威胁,从船舶配员的监管实践入手,通过分析船舶最低安全配员发证情况,对船舶配员的现场监管现状进行剖析,针对目前常见的问题提出解决策略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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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船舶安全配员问题的最新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船舶安全配员是保证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条件之一,其与船员工作休息时间和疲劳问题存在密切关系,一直受到广泛关注。然而,由于安全配员涉及多方面因素,因此很难在各国之间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回顾船员培训和值班标准(STW)分委会第38次会议上有关船舶安全配员问题的提案和决议情况,并对该问题未来的进展进行展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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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船舶现场监督管理、安全检查及进出港签证工作中,时常发现部分船舶的实际配员低于主管机关核发的<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配员标准;同时亦发现船公司动歪脑筋逃避法定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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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配员不足会影响船舶和安全,引起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了更大限度地减少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本文就当前船舶配员不足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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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长江海事局武汉、芜湖VTS系统相继投入运行,VTS系统雷达覆盖水域的通航秩序明显改善,船舶的违章率和事故率明显下降,取得了VTS系统建设的预期效果。本文根据VTS值班人员的工作特点,在分析国内其他VTS中心值班人员排班制度和配员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的排班制度和配员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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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通部2004年第 7 号部令公布 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并于2004年8月1日起生效,1997年交通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以下简称旧《规则》)同时失效。在实施新《规则》的过程中,笔者深切的感受到船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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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了当前国际公约对船舶安全配员的要求和小型方便旗船舶的配员现状,通过对小型方便旗船舶配员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港口国对该类船舶监管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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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9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开始实施以来,沿海中小船舶配员不足问题相当突出.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有效控制,会成为船舶航行安全的重大隐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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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提高中国船舶安全配员水平的角度出发,论述船员职能的认定,分析船员超越职能任职的严重危害性,并结合现场实践,对该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要求及技巧进行提炼,并针对性提出完善中国船舶安全配员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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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国内水路运输的船舶应当持有配发的《船舶营业运输证》,并持有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者《船舶入级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