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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承运人倒签提单的行为,虽然提单签发的日期与货物实际装船的日期不符,却与信用证规定的货物装船日期相符,使得托运人获取了在提单签发日期如实记载时本不能获取的利益,而提单持有人支付了本可以不支付的货款,所以倒签提单与提单持有人不能避免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对倒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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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承运人倒签提单的行为,虽然提单签发的日期与货物实际装船的日期不符,却与信用证规定的货物装船日期相符,使得托运人获取了在提单签发日期如实记载时本不能获取的利益,而提单持有人支付了本可以不支付的货款,所以倒签提单与提单持有人不能避免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对倒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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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班轮运输Sailing Date B/L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几年来,在集装箱班轮运输实践中,班轮公司对签发提单的规定与以前的规定有所不同:规定提单要在集装箱货物装船完毕后签发,并且提单上显示的日期是船舶开航的日期。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的很多情况下,提单上显示的日期并非就是集装箱货物实际装船的日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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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签提单VS预借提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从案例看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倒签提单系指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后,应托运人的请求签发的,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而预借提单系指承运人在接收货物以后,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应托运人的请求即时签发的提单。这两种提单由于有诸多共同之处,许多人往往将二者混为一谈,甚至有人认为预借提单必然是倒签提单。但事实上,这两种提单存在着显著的差别,值得引起有关人员的注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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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6,(4)
第四节 运输单证 第七十一条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第七十二条 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后,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应当签发提单。 提单可以由承运人授权的人签发。提单由载货船舶的船长签发的,视为代表承运人签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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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借提单是指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前或装船完毕前,将提单“预借”给托运人以便其结汇的行为。倒签提单则是指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后,在提单上填发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行为。近年来,我国各地海事法院和仲裁机构先后审理了若干起预借提单、倒签提单纠纷案,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当数1989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福建省宁德地区经济技术协作公司诉日本国日欧集装箱运输公司预借提单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该案一二审均认定被告预借提单属侵权行为,并据此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此所受损失。但是,不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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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劲松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9,(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是承运人已经按照提单所载状况收到货物或者货物已装船的初步证据,而承运人也往往会在提单正面印上“重量、尺码、标志、号数、品质、内容和价值是托运人所提供的,承运人在装船时并未核对”,Congenbill上也标明“重量、尺码、品质、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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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上运输过程中,装货完毕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有签发提单的义务。提单是记载货物已实际装船的证据,是重要的航运单证和贸易单证。托运人则要根据提单等其他文件到银行结汇。在船方出具单证时,若装船货物外表有瑕疵,如锈蚀、破损、包装不当等,船方会在提单上增加相应的批注,使之成为不清洁提单,以保护船方的利益。在国际贸易中,在信用证为支付方式下,一般要求凭清洁的正本提单结汇,这样托运人凭不清洁提单就无法正常结汇。因此,托运人可能要求承运人不加批注。那么,承运人此时应如何处理才能既保证船方利益不受损害,又使托运方不致遭受损失?拒绝或答应托运人的要求?或者在其出具保函的前提下签发清洁提单?另一方面,若货物的表面状况不良,船长对提单行使批注权利,此时究竟如何批注才算是合理的,从而避免错误批注导致的索赔纠纷。 本文拟就以上两种情况下船东的法律责任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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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报放货的实务操作及其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报放货(Telex Release或Express Release)简称电放,是指承运人或其装港代理收到货物后已签发或应签发而尚未签发提单,根据提单上托运人的要求在装港收回提单或不签发正本提单,以电报、电传形式通知卸港代理将货物交给提单收货人或托运人的指定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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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VOCC提单 相对船公司提单来说,NVOCC签发的提单是附属的单据,因为NVOCC提单所载的对货物享有的所有权是以船公司签发给NVOCC的提单为基础,或是建立在船公司与NVOCC所订立的货运合同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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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或船舶所有人负责将货物从一国的港口经由海路运至另一国的港口交给收货人,而由托运人或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中由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单据,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订立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它在远洋运输和国际贸易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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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3,(6):24-25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本以实际工作经验浅谈提单的三个职能及其对船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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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玉堂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5,(10)
第三条:船东/注册地(O(?) 船东J 指用自己拥有或租进的船舶从事国际海上运输活动并签发其本公司提单的货物承运人。投入运力和签发本公司提单是构成船东身份的整体条件,不能分割。分割开,仅投入运力而不签发证明其身份的提单,或能签发提单却没有投入运力,便不能构成完整意义的船东。实践中,坚持与真正的船东合作,有助于预防海事欺诈案例的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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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提单相关法律问题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子提单的概念 提单是承运人接受货物或货物装船的证据,它是海上货运合同的证明,同时还是货物的物权凭证.但在日益发展的现代航运业中,提单固有的弊端(手工编制易出错,形式简单易仿冒,易发生倒签提单、预借提单等欺诈行为,流转速度慢等)也日益暴露出来,阻碍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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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放”行为是多年来航运界形成的一种常见的操作习惯。所谓提单“电放”就是电报放货,即在应当签发或已签发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根据托运人的申请,在不签发正本提单或收回已签发的全部正本提单前提下,船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电报等方式通知其在目的港的代理,将运输的货物交付给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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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玉堂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6,(12)
(甲)按实际装船货量计算,并以流通货币支付主要条款第13条所规定之运费I; (乙)预付。如果按主要条款第13条规定装完货支付运费,不管船舶与货物灭失与否,运费都是绝对所得,不可退回。 除非船东巳收到应付运费,任何人不能要求船东及其代理人签发或背带有“运费预付”字样的提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