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英国是解决国际商务纠纷的首选地.得益于高水准的英国商务法官,英国法律的确定性超过了我所了解的其他任何体系.这也是众多商业人士和争议方看重的关键因素——高确定性的合同和法律制度以及可实现结果之最高程度的确定性. 英国法律管辖,无论是高等法院还是仲裁机构,都是全球最受欢迎的,因为它们具有极为良好的基础结构,包括法官、仲裁员、调解员、大律师、律师、保证人、银行家、资方和交易员……简言之,所有这些人都可能参与或协助各方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   

2.
继去年北京首次成功举办国际海事委员会(CMI)第40届大会,今年中国再次成为国际海事海商法盛会的主办地.6月28日,2013年亚太区域仲裁组织(APRAG)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 这是该会议第一次在中国大陆举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办.本届大会以"亚太国际仲裁未来10年的机遇与挑战"为主题,重点讨论国际仲裁规则的新趋势、临时措施、裁决的执行以及调解、海事仲裁、投资仲裁等问题.来自26个国家和地区的仲裁机构负责人、仲裁员、律师合伙人、企业界代表等近400人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3.
现行的仲裁规则2001年1月1日生效以来,在促进海事仲裁业务的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内航运界与其他行业部门向现代物流迅猛发展,联合国贸法会也高度重视"门对门"的国际运输法起草工作,在这种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下,海仲已经将物流合同争议增补进受案范围,并于2004年2月1日成立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物流争议解决中心.此外,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2003年1月7日在上海成立了海仲上海分会,已经开始受理仲裁争议案件;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渔业争议解决中心也已开展工作.  相似文献   

4.
马绍尔是太平洋上占地约75万平方英里的岛屿,建立马绍尔群岛共和国的历史还不到20年.但却拥有全球海事界历史最悠久、资质最优秀的国际船舶注册机构.2004年5月,由马绍尔政府授权进行全球方便旗注册业务的国际船舶注册公司在上海成立了其入驻中国内地的第一个办事处.  相似文献   

5.
一、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 1.仲裁是指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订立协议,将争议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仲裁员、仲裁庭或仲裁机构)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与诉讼相比,仲裁有许多优点,如专业性、保密性、灵活性、经济性等。 2.国际商事仲裁与国内仲裁相比,多了一个突出的特点,那就是:根据1955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纽约公约》,在一国国内作出的仲裁裁决可以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特点,因为如果裁决得不到执行,那它就成了一纸空文,整个裁决活动还有…  相似文献   

6.
《水运管理》2012,34(4):I0003-I0003
2012年3月21日,由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和上海仲裁委员会共同主办,英国英士律师事务所和上海海神律师事务所协办的2012航运金融法律论坛在上海国际航  相似文献   

7.
高方 《中国水运》2007,7(5):249-250
仲裁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领域之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仲裁这项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服务的竞争也逐渐激烈,实践中已经出现了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作为仲裁地仲裁的案例,那么仲裁庭作出的此种裁决的国籍应该如何认定呢?本文将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对此类问题作以探析并提出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集装箱化》2011,22(11):36-36
2011年10月27日上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标准新造船合同合作签字仪式。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主管领导李虎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副秘书长Sren Larson分别代表各自所属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仪式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秘书长蔡鸿达主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董松根、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法律总顾问沈满堂、中国海事仲裁协会副主任于健龙等见证签字过程。  相似文献   

9.
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上海格式"标准新造船合同,首次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海事仲裁院)的"CMAC标准仲裁条款"写入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并由此作为中外船舶订造过程中争议解决的仲裁方.随着"上海格式"标准新造船合同的广泛采用,这一具有法律意义的重大突破,标志着"上海仲裁"在国际航运与造船界拥有了中国"裁决权",从而改变了"伦敦仲裁"长期独霸的局面.  相似文献   

10.
五月,花团锦簇的上海迎来了全球83个国家和地区港口航运界最尊贵的嘉宾.600多位国际港口协会成员暨世界知名港口运营商和货主,以及欧盟能源运输部部长、伊朗交通部副部长、喀麦隆水和能源部部长、欧洲海港组织、世界银行、国际引航员协会、国际疏浚协会等世界性组织的官员从世界各个港口飞抵中国最大的港口城市--上海,欢聚与共襄首次在中国举行的世界港口盛会之美好时光.  相似文献   

11.
黄晨亮 《水运管理》2012,34(6):12-12
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MAC)副秘书长兼上海海事仲裁院秘书长蔡鸿达为团长的中国代表团一行15人于2012年5月中旬参加了在温哥华举办的第18届国际海事仲裁员大会。上海海事法院、中海集团、上海  相似文献   

12.
作为2016年整个航运界最震撼的事件,世界第七大集装箱航运商韩国韩进海运的破产案件最近又有了新进展.在经历了近半年的重整努力后, 2017年2月17日,韩国首尔中区法院正式裁定韩进海运破产.至此,这起航运史上最大的破产案件终于尘埃落定.据悉,韩进海运大部分的资产已经被拍卖用于偿债.目前,深圳国际仲裁院的仲裁规则正在修改中,我们是国际上唯一在仲裁规则里面专设网上仲裁一个章节的仲裁机构,下一步我们还要参考联合国的规则,制定技术细则.  相似文献   

13.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简称:海仲)上海分会,经过一年半的筹建,于2003年1月7日在上海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海仲50多年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节点. 依托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海仲上海分会在当地政府支持下,牢牢树立了面向航运及其上下产业链企业、客户为先、服务为本、便民为先、讲求效率、把握公平公正的宗旨,受案量达320件,标的额达42.98亿元人民币,占海仲受案量70%以上,为世界仅次于伦敦仲裁第二大仲裁地,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  相似文献   

14.
捷明 《集装箱化》2003,(6):4-5,30
最近上海市港口管理局正式挂牌。这一机构的成立是继洋山深水港开工之后,标志上海加快迈向国际航运中心战略目标的又一个实质性的重大举措。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国际航运业正向综合物流时代,即以港口为枢纽,水路、公路、铁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相结合的综合运输网络的时代挺进。在新的国际航运市场竞争环境中,上海能否按期实现国际航运中心的战略目标,关键是加快上海国际集装箱枢纽港的建设,而实现上海国际枢纽港地位的核心就是有  相似文献   

15.
《水运管理》2009,31(3):F0002-F0002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MAC)成立于1959年1月22日,附属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是中国唯一受理国内外海事海商争议的专业仲裁机构。50年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独立公正地处理了大量仲裁案件,在国内外航运、保险、贸易、法律界享有良好的声誉;先后成立了渔业争议解决中心、物流每议解决中心和海事调解中心,成为国际海事仲裁界的知名品牌。  相似文献   

16.
海事消息     
<正>2014年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十大事件揭晓近日,新华社上海分社、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新华08上海总部联合评选出"2014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十大事件":1.国内首个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洋山深水港区四期工程开建,集疏运体系进一步优化;2.全球最大集装箱船"中海环球"轮首航上海港;3.浦东机场年旅客吞吐量首次突破5 000万人次;4.国际海上人命救助联盟亚太中心、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等功能性机构接连落沪;5.启运港退税试点扩围,中资非五星旗船沿  相似文献   

17.
《水运管理》2009,31(4):I0002-I0002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MAC)成立于1959年1月22日,附属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是中国唯一受理国内外海事海商争议的专业仲裁机构。50年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独立公正地处理了大量仲裁案件,在国内外航运、保险、贸易、法律界享有良好的声誉;先后成立了渔业争议解决中心、物流争议解决中心和海事调解中心,成为国际海事仲裁界的知名品牌。  相似文献   

18.
港口     
《航海》2011,(5):28-30
目前,来自不同国家、地区、资本类型的国际海上运输、辅助服务企业集聚上海,总数超过1000家。其中,国际航运相关的外资机构达250家。全球十大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九大船级社分别在沪设立总部等机构。海事仲裁、运价交易、保险公估、航运咨询等国际航运专业服务机构相继在沪建立。非双边海运协议关系国在华设立独资公司、航运经纪人准入...  相似文献   

19.
马绍尔是太平洋上占地约75万平方英里的岛屿,建立马绍尔群岛共和国的历史还不到20年。但却拥有全球海事界历史最悠久、资质最优秀的国际船舶注册机构。2004年5月,由马绍尔政府授权进行全球方便旗注册业务的国际船舶注册公司在上海成立了其入驻中国内地的第一个办事处。在融入不  相似文献   

20.
现行的仲裁规则2001年1月1日生效以来,在促进海事仲裁业务的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内航运界与其他行业部门向现代物流迅猛发展,联合国贸法会也高度重视“门对门”的国际运输法起草工作,在这种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下,海仲已经将物流合同争议增补进受案范围,并于2004年2月1日成立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物流争议解决中心。此外,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2003年1月7日在上海成立了海仲上海分会,已经开始受理仲裁争议案件;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渔业争议解决中心也已开展工作。但是现行仲裁规则与这种新局面还有许多不相配套的地方,需要及时调整,以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为此,海仲秘书处拟订了新规则草案,并准备向中国国际商会提交。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