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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购买了一辆“富康”轿车,同时投保了机动车辆保险。一天,王某在驾车途中不慎与迎面开来的一辆货车相撞。“富康”车与货车各有损失(王某损失约8000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货车车主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而王某因考虑到自己的车投了保险,于是便与对方约定双方责任自负。随后,王某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了解襟怀后以“王某未经保险人同意,擅自放弃向第三者的追偿权”为由,拒绝赔偿,王某对此感到不能理解,遂引起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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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涉及的问题专业性强,有些车主对其一知半解,以为购买了车险后就可高枕无忧了。然而,汽车保险真的能够确保万无一失吗?为什么出险时,有人顺利地拿到了赔付的保险金,享受保险带来的好处,而有些人没有顺利拿到赔偿金,总是对保险公司怨言呢?更有甚者,保险时遭误导被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那么,怎样使车险更保险?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呢?投保前请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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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春节即将到来,特整理出在节日期间应注意保险理赔事项,供大家参考:鞭炮"炸伤"汽车需第三方证明烟花爆竹炸坏了汽车,保险公司可以理赔,但是车主要有第三方证据即必须抓住肇事者。理赔的条件是:首先,车主必须对汽车投有车损险,车损险里有一条规定被保险车辆因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要负赔偿责任。烟花爆竹的伤害属于此类。但此项同样设了30%的免赔率。也就是说,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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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三”来了!“强三”来了!一种夹杂着迷惑和希望的声音弥漫在中国的土地上。
“强三”是人们对《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的简称。是未来交通,保险立法领域中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该条例已经在今年1月通过了国家的审批.并在7月1日正式实施。虽然已酝酿接近两年之久。但“强三”此时出台还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各方的强烈反映。在油价大幅上涨.各保险公司结成价格联盟抬高车险价格.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赔偿的新规定等情况使用车成本大幅度增加的时候.“强三”来了。车主、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关注都在升温。[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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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0年我国全面恢复保险业务以来,车险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开办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中介公司数量迅速增多,车险保费的收入快速增长,车险条款日新月异,保障面逐渐拓宽,车险费率厘定开始考虑人员因素,强制责任保险条例即将实施……所有这些,都显示我国车险业发展迅速。相信,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车险业有更广阔的前景。但车险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车险产品价格折扣混乱,赔付率过高及保险欺诈较多等。针对这些问题,各保险公司纷纷着手加强管理,其中车险理赔作为车险业务的重要一环,保险公司对此都特别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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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明车主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过程中,得到了同样的保障却常常少花了钱。那么,精明车主到底是如何购买机动车辆保险?在购买车险时,又是如何减少保险合同纠纷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及少花或不花冤枉钱?为了使车主的爱车得到更好的保障,少花冤枉钱,使车主从容地享受有车生活,下面,介绍购买机动车辆保险需要掌握的一些基本知识和技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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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驾驶维修》2010,(9)
说起购买车险,相信许多车主都会无奈地摇头,是的,作为过来人,大家可能都经历过购买车险时的彷徨,尤其是一些对车险一无所知的新车主,他们中的许多人第一次购买车险基本都是听从了车险代理人员或者4S店服务人员的建议,而之后不得不为他们的"言听计从"付出代价。要么花了冤枉钱,购买了一些几乎用不着的险种或者部分险种投保额度过高,要么就是发生事故之后索赔无门,原因就是个别保险代理人员利用车主对保险条款不甚了解的情况,对车主进行误导;或者因为一味追求低价格而忽略了保险公司的服务,导致理赔时间过长,理赔过程过于冗杂,而导致自己出行的不便。为了消除车主车险投保误区,也为了让消费者不至于在购车时被4S店销售人员"忽悠"而花冤枉钱,或者车辆发生事故时手忙脚乱,索赔无门,而致使自己蒙受损失,从本期开始,本栏目将针对一些上市不久的新车、热销车型或者保有量较大的车型推出保险导购方案。我们会采访保险专业人士,为大家制定出合理的险种方案,并通过记者实际咨询为不同方案寻找到一个合理的价格,给那些即将购车或者投保的车主提供必要的参考,时下销售形势火爆的途观成为本期座上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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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无论是主险还是附加险,张先生都购买了,可是车出事后,保险公司却不给赔,他认为不合理。有一天,我把车停在朋友家的院里,那天下大雨。结果院里的墙皮脱落,将我的车砸掉漆了,风挡玻璃也坏了。张先生介绍,因为他的车已经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他马上就和保险公司取得了联系,该保险公司到现场堪察后却表示,该事故不在张先生投保的范围内,让他找这面墙的房主。保险专家表示,根据投保条款规定,保险公司理赔范围有两个条件,一是车辆出险是由被保险人本人造成的;另外就是第三方造成,但第三方已经找不到的。可是从目前情况看,造成张先生车损事故的当事人为院子的产权人即为第三方,所以这次受损不在理赔范围,故保险公司不能赔偿。很多车主都以为给车投了“全险”就万无一失了,但其实“全险”也只包括了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几个险种。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便投保了上述主险、附加险,车主依然得自己“买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