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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无船承运人制定运价本的意义,针对目前无船承运业务中运价本的制订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借鉴国际船舶运输经营人运价本制订的方法,就无船承运人运价本制订中涉及的有关运价水平、运费结构、支付方式及无船承运人运价本和服务协议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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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人服务协议制度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1998年远洋航运改革法》(以下简称《航运改革法》)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国际海运条例》)仅允许无船承运人(Non 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NVOCC)通过运价本与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并不享有海上公共承运人通过服务合同与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权利。2005 年1月19日,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制定的《无船承运人服务协议》(NVOCC Service Arrangement,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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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成功开展美国航线的集装箱运输业务,承运人,包括无船承运人都得认真研究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运价管理制度。美国的航运市场名义上是充分开放的市场。受市场经济制约,但是实际上,政府的干预也是很明显的。为了确保公平竞争,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制定了许多规章制度,最主要的是运价管理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承运人的各种运价合同和费率必须向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登记,如果违反这些运价登记,就会招致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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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人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历史并不长,但其在国际贸易和运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界定不明确,实践中产生了大量的争议,甚至从业人员也不清楚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本文从现有的法律、法规入手,对上述问题进行剖析,以明晰无船承运人与货代、海运承运人的关系,从而明确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并提请有关部门尽快完善无船承运人的相关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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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船承运人若干问题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无船承运人的涵义、特征、性质及责任,无船承运人提单的性质与实际承运人提单的区别以及目前我国对无船承运人宏观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对发展我国“无船承运人”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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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人作为海上运输中的一种新型主体,具有独特的法律地位,相对于实际承运人,其是托运人;相对于托运人,其是契约承运人。无船承运人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中小货主的运输成本。但是无船承运人参与整个运输过程,阻断了货主与实际承运人之间的法律联系,可能增加货主托运人的风险。因此,明确无船承运人责任的规定实属必要。文中将对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与责任以及无船承运人承担责任的保障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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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远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3,(5):76-76
2003午4月7日至9日,以交通部洪善祥副部长为团长的中国政府海运代表团,与美同政府海运代表闭在华盛顿举行了双边海运会谈。会谈是在友好和富有建设性的气氛中进行并取得了积极成果。 在为期三天的会谈中,双方代表团集中讨论了两国政府关心的海运方面的基本问题,讨论的议题包括无船承运人担保、运价报备保密、航运公司分支机构、物流服务、船舶代理以及“受控承运人”等问题。在讨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