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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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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世界汽车》2007,(9):141-141
国家发改委已给汽车企业和内燃机企业下发通知:国Ⅱ产品申报公告最后期限是7月20日.7月20日以后不再受理国Ⅱ产品的公告申请。这意味着国家发改委已正式开始推行机动车排放的国Ⅲ标准。  相似文献   

2.
2012年12月3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实施国家第五极端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V排放标准,相关企业应及时调整生产、进口和销售计划。  相似文献   

3.
拂晓 《运输车辆》2011,(6):75-75
2011年2月17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汽车反光标识执行标准的通知》(中机函[2011]027号)。《通知》称:汽车反光标识是工信部《关于调整〈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技术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09]716号)规定的强制性检验项目之一,为解决《公告》审查与机动车注册环节依据标准不一致的问题,经请示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同意,  相似文献   

4.
庄严 《商用汽车》2014,(10):5-5
<正>关于柴油车国Ⅳ排放标准将于何时实施,终于再次有了暂时的答案。2014年4月23日,工信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2014年第27号公告,其中称2014年12月31日将在全国范围内废止适用于国家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柴油车产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国Ⅲ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也就是说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销售的柴油车必须满足国Ⅳ排放标准,而目前已经生产并且在销售渠道  相似文献   

5.
宏观·国内     
《商用汽车》2014,(9):14-14
国Ⅲ柴油车产品2015年1月起禁止销售 2014年4月14日,工信部发布第27号公告,公告称为落实《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信部定于2014年12月31日废止适用于国家第3阶段汽车排放标准柴油车产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国Ⅲ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请各生产企业积极做好产品排放升级生产准备,合理安排国Ⅲ柴油车产品库存销售,做好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6.
4月23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其官网上正式发布第27号公告,明确规定了国Ⅲ柴油车最后的销售截止日期。公告明确指出,为落实《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保护消费者权益,定于2014年12月31日废止适用于国家第Ⅲ阶段汽车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Ⅲ)柴油车产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国Ⅲ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  相似文献   

7.
2013年5月10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出《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Ⅳ排放标准的通知》称:"按照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方法》,经请示工信部同意,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新申报重型柴油车产品均应符合国Ⅳ排放标准,并停止受理国Ⅲ重型柴油车新产品。"笔者对此有如下理解:(1)相比于GB17691-2005的规定,重型柴油车(总质量>3.5t)在全国销售(上市)实施国Ⅳ的时间,已被环保部推迟过2次——即最终推201371  相似文献   

8.
《汽车与安全》2012,(2):9-9
为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国家环保部近日发布公告,要求各地对汽油车立即严格实施国IV标准。根据《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将分步实施机动车国IV标准。鉴于目前满足国IV标准需求的车用柴油供应仍不到位,严重制约国IV标准实施进度。为保证标准实施效果,  相似文献   

9.
信息专递     
《商用汽车》2013,(1):10+12-17
政策与法规2013年1月1日起天然气汽车实施国Ⅴ排放标准2012年12月3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实施国家第5阶段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Ⅴ标准的要求,相关企业应及时调整生产、进口和销售计划。生产、进口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的企业,应按国Ⅴ标准要求向环保部提出环保型式核准申请,并按时报送  相似文献   

10.
纪鹏飞 《专用汽车》2012,(12):24-26
<正>环保部近日发布公告,从2013年7月1日起,柴油重型车将正式实施国Ⅳ排放标准。公告称,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柴油车)必须符合国Ⅳ标准的要求,相关企业应及时调整生产、进口和销售计划。生产、进口重型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的企业,应按国Ⅳ标准要求向环境保护部提出环保型式核准申请,环境保护部对通过审核的车型颁发环保型式核准证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不符合国Ⅳ标准要求的重型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型式核准申请。  相似文献   

11.
正日前,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  相似文献   

12.
5月10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网站上如期发布了"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Ⅳ排放标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按照《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方法》(GB 17691-2005)及实施方案的要求,经请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新申报重型柴油车产品均应符合国Ⅳ排放标准,并停止受理国Ⅲ重型柴油车新产品(以企业申报时间为准). 至此,我国重型柴油车发动机尾气排放标准的升级离正式全面实施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国Ⅳ实施已无悬念.  相似文献   

13.
3月12日,中机中心发布通知,宣布经工信部批准,拟对《公告》申报的若干事项进行调整,以落实工信部领导关于摩托车国Ⅲ产品的重要批示,大力推动摩托车国Ⅲ产品生产一致性工作,切实保证不使假国Ⅲ产品流入市场。  相似文献   

14.
<正>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产销国,销售量和保有量都在持续增长。与此同时,机动车排放也已经成为城区最主要的大气污染源,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都在大力推广机动车的节能减排。经过多次讨论和修订,2013年9月1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GB18352.5-2013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以下简称"国V标准")。按照该标准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国V标准将在全国  相似文献   

15.
司康 《汽车与配件》2012,(17):50-53
2011年12月29日,国家环保部“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正式出台。公告要求: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IV标准。  相似文献   

16.
《驾驶园》2012,(3):64-64
1月28日,北京公交集团再次下单,大批购买1029台达到国V排放标准的公交车。据悉,此次订购是由北京市政府牵头,为带动北京汽车工业产值,北汽福田与北京公交商定在条件具备前提下,双方签订了1029台大型城市客车采购意向书。此批采购订单具有大容量公交特点,产品涉及12米、13.7米、18米“巨无霸”等公交车型,且均需满足国V排放标准。  相似文献   

17.
在获得1年的过渡期后,N1类汽车(最大设计总质量≤3.5t的载货车辆)2009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Ⅲ的日期将不再有任何改变。2009年6月10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出中机函[2009149号《通知》:清理公告内国Ⅱ轻型柴油车,各生产企业2009年7月1日后不得生产和销售国Ⅱ标准N1类轻型柴油车产品。  相似文献   

18.
王作函 《商用汽车》2012,(15):86-87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Ⅳ标准.从国Ⅱ到国Ⅲ,关键技术在燃油喷射系统,而从国Ⅲ到国Ⅳ,则必须使用后处理技术.  相似文献   

19.
《专用汽车》2014,(5):92-92
根据环保部的批复意见并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上海市政府于近日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沪府发[2014325号),明确本市从4月30日起实施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 为配套实施机动车国V标准,上海市已经在2013年11月起全面供应了国V的汽柴油。该市实施国V标准的车辆主要是两大类,一类是总质量小于3500kg的轻型汽油车,另一类是公交、环卫、邮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车。详细的国V达标车型可以在上海市环保局官网“关注专题”栏目中查询。  相似文献   

20.
梅振 《商用汽车》2014,(10):93-93
2014年4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简称:工信部)发布2014年第27号公告。该公告称,为落实《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信部将于2014年12月31日废止国Ⅲ柴油车产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国Ⅲ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请各生产企业积极做好产品排放升级生产准备,合理安排国Ⅲ柴油车产品库存销售,做好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工作。该公告表明全国柴油车延期数次的国Ⅳ“大限”终有了新的日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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