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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标准化工程师》2015,(2)
<正>法定检验实施指南(国际航行部分,第I、IV部分)(201412)《法定检验实施指南(国际航行船舶)》第1部分已更新至2014年12月。第I部分根据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统一解释和部分建议案制订,IACS统一解释是针对IMO有关公约和规则中某些原则规定或模糊表述而制定,以协调IACS各成员社统一理解和实施。对于第I部分没有提交到IMO且未获得IMO批准的统一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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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标准化工程师》2013,(1):6-7
正IMO/IACS信息1)IMO发布"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BC规则)2012年修正案"。IMO在MEPC64上通过了IBC规则2012年修正案,主要对IBC规则第17、18和19章作了修订,将于2014年6月1日生效。我社将适时发布通函,请设计方、船厂、船东、船舶管理公司关注。2)IMO发布"2012年香港公约船舶检查导则"。IMO在MEPC64上通过了"2012年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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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CS油船和散货船共同规范2006年4月1日开始生效2005年12月13日至15日,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理事会第52次会议在英国伦敦召开,备受瞩目的IACS油船和散货船共同结构规范(CSR)获得理事会的一致通过,成为IACS有史以来第一次在全球范围内统一船舶建造标准,并将于2006年4月1日如期生效。CSR是IACS为满足航运业对安全航行及使用中高质量的需求,在国际航运界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市场而制定的,已经被纳入国际海事组织(IMO)“目标型标准”的船舶标准体系,作为实践IMO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之一,受到了全球海事界极大关注。CSR最终获通过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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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检》2006,(1):76-76
中国船级社2005年12月19日下发“关于中国船级社《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05)生效的通知”的通函,全文如下:中国船级社《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05)将于2005年12月30日生效。我社《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05)是1996版同名规范的换版。该规范主要新增/修改内容包括:纳入了自96版规范生效以来的反馈信息;补充了IMO以MSC.32(63)、MSC.59(67)和MSC.103(73)决议通过的《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IGC规则)修正案;纳入了IACS统一要求及部分统一解释的相关要求;增加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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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标准化工程师》2012,(5):4-5
IMO/IACS信息IACS新通过UISC 255(New July 2012)。为满足SOLASII-1/Reg.26-3条的冗余规定,针对船舶单独使用常规燃油(重油或船用燃料油),或作为替代单独使用最低运动粘度为2cSt(mm~2/s,厘斯)且含硫量低于0.1%的燃油,就船舶配置的不同类型燃油泵的供油能力和数量要求,IACS制定了统一解释,对此作了澄清。IACS新通过UIMPC 102(New July 2012)。根据MARPOL附则VI修正案,包括现有船在内的所有船均应持有能效证书(IEEC),就现有船而言,该证书应不迟于自2013.1.1及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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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及其产品的检验分为法定检验和入级检验。在法定检验规则中,重点介绍了IMO的公约、规则、决议和通函的性质和特点,将与船舶有关的ILO第92号、第133号公约与MLC2006进行了比较,列出了各国部分法定检验机构的缩写。在入级检验规范中,涉及IACS共同规范、HCSR、统一要求和统一解释,并简要阐明13个IACS会员船级社的中英文全称、缩写、网址和E-mail。值得注意的是,规则和规范均处于不断修正中,必须采用合同签字日已生效的现行有效文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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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标准化工程师》2013,(5):2-3
正IMO/IACS信息国IACS新通过UI SC35(Rev.3July 2013)。适用于2014年1月1日及以后签订造船合同的船舶。IACS新通过UR Z10.5(Rev.13June 2013)。适用于2014年7月1日及以后开始的检验。但第6部分有关"船舶建造档案"SCF(150米及以上油船和的散货船,为满足GBS要求,针对HCSR未覆盖部分,要求对SCF的更新程序应纳入SMS系统文件中),适用于2016年7月1日及以后签订造船合同的船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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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现由12个会员船级社(ABS、BV、CCS、CRS、DNV·GL、IRS、KR、LR、NK、PRS、RINA和RS)组成。IACS的出版物包括共同结构规范(CSR)、统一要求(UR)、统一解释(UI)、程序要求(PR)和建议(Rec.)等。共同结构规范的最新版本为2018年1月1日发布的《散货船和油船共同结构规范》(生效日期为2018年7月1日)。统一要求是针对与船级社的特定规范要求和实践直接相关的或涉及的事项所通过的决定。《国际极地水域营运船舶规则》(极地规则)中引用了IACSURI"对极地船级的要求"。统一解释是针对在执行IMO公约或建议的要求中所产生问题而通过的决定。船舶检验分为两类——入级检验和法定检验,这两种检验催生了船舶规范和规则,规范与规则具有不同的发展历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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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标准化工程师》2012,(1):4-5
正IMO/IACS信息IACS新通过UISC191(Corr.1 Nov2011),该版适用于2012年7月1日及以后签订建造合同的船舶。IACS删除Rec8(Del Nov2011),由于该文件内容已被IMO公约覆盖,IACS决定删除。IACS新通过UISC25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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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标准化工程师》2013,(3):6-7
正IMO/IACS信息IACS新通过UI HSC9(New Mar2013)。为实施NOx Tier Ⅰ/Ⅱ/Ⅲ等法定要求,对纤维增强塑料(FRP)船安放龙骨日期或类似日期解释为:经批准的层压计划中,在模具中或模具上完成首次结构加强的全厚度铺设日期。IACS新通过UI MPC104(NewMar201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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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负责IACS统一要求和统一解释等技术决议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其中的统一要求是为了作为IACS成员的船级社之间能有统一运用的规则而设定的要求。如无特殊标明,要求发布后一年内将进入各船级社的规范中开始实施。统一解释则是为了对统一要求中委托主管机关判断的部分,以及船籍国政府对模糊不清的部分未作出明确指示时,可供IACS成员统一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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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标准化工程师》2013,(2):6-7
正IMO/IACS信息IACS新通过UI MPC103(New,Jan2013)。根据MAPROL附则VI第13条规定更换成"完全相同"的发动机,其适用的NOx排放标准应依据船舶建造时间而非更换发动机的时间来定,为此对"完全相同发动机"术语作了解释:只有当更换上船的发动机与被替代发动机规定的参数相同(仅考虑影响NOx的参数,同时还对持有EIAPP证书和无证书两种情况进行了区分),方能视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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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标准化工程师》2013,(6):2-3
IMO/IACS信息
IACS新通过UI GC12(Rev.1Oct2013)。进一步明确了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IGC规则)4.7.7条对次屏蔽的试验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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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事处近期向船东、船舶管理人和认可组织下发通函,提供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有关香港旗船舶海事劳工符合声明第1部分的要求草案,现予转发.以下为该通函译文,供参考。((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公约)于2006年由国际劳工组织(ILO)在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HKSAR)正在起草国内立法,以实施公约。香港海事处(HKMD)起草了这份文件(见附件),以便于所有的相关方能在公约生效前,对公约有更深入的了解并提前做好准备。出于发证的目的.必须检查的14项具体要求香港政府已经在草拟的DMLC第f部分中予以明确,并鼓励香港旗船舶的船东及船舶管理人准备好他们的DMLC第Ⅱ部分.来制订符合DMLC第Ⅰ部分草案要求的相关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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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区航行船舶规范标准的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全球变暖步伐的加快,北极冰层逐渐减少,北极通航成为国际海事界的热点之一,冰区航行船舶引起了人们的更多关注。为此,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02年12月颁布了通函《在北极冰覆盖水域内船舶航行指南》,2009年12月通过了决议《在极地水域内船舶航行指南》,与此同时,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于2006年颁布了统一要求《极地船级要求》。这样,上述规定就成为极地航行船舶的强制性要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