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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国际货运代理与物流之间的关系经历了3个阶段的变化:起初强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该向物流服务转型,两者之间似乎属于不同行业,界限分明:然后提出“货运物流代理业”概念,将货运代理业理解为从属于物流,为物流企业提供代理服务(实际上,“货运物流代理业”与“货运代理业”两概念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最后,提出“货代物流业”概念,将货运代理业理解为物流业的组成部分,货代企业从事的本来就是物流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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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物流和信息化的发展,传统货代向物流企业转变,货代和物流密切相关,货代行业是现代物流的核心环节,是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货代业的权威组织一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已修订了其宗旨为:国际货代物流“(GLOBE LOGESTICS FOMARDEAS)。目前纯粹的货运代理几乎没有,许多货代企业购置了运输工具,具备了无船承运人的资格,此外原来传统的国际海运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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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于群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6,(1):36-38
第三方物流与国际货运代理的区别
(一)定义之区别
1、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
国际货运代理(简称货运代理)来自于英文“the freight forwarder”,freight本意为被运输的货物,forward作为动词有发送、转运之意,所以forwarder可以理解成“运送东西的人”或“代运人”或“转运人”,“the freight forwarder”本意就是为他人安排运输的人。目前国际上对于货运代理没有一个统一的称谓,有的国家称之为“通关代理人”或“清关代理人”,我国台湾地区称之为“货运承揽人”。 相似文献
17.
孟于群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6,(2):45-48
根据《货运代理管理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2004年1月1日商务部颁布的《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第七条进一步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禁止具有行政垄断职能的单位申请投资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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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仍采用传统成本管理方法,无法对物流成本实现有效的核算和控制。结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物流成本现状,认为作业成本法具备适用的可行性,该方法以作业为基本核算单位,重视顾客类别、销售业务类别等影响物流成本的关键因素,能够全面准确地计算物流成本,具有传统方法无法比拟的应用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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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物流行业对外商独资全面开放之始,德,国排名前三位的物流巨头——德莎(Dachser)集团便收拾行装,大步进入了中国。在9月21日举行的2006中国国际物流、交通运输及远程信息处理博览会上,德莎宣布在上海正式成立其在中国的第一家独资公司——德莎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由此迈出了德莎在中国大举拓展的第一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