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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继去年11月29日公布汽车品牌授权经营单位后,今年3月 13日又发布了一批汽车品牌授权经营单位。结合两批授权,可以发现几种不同的授权方式,其间不难看出包括进口车供应商在内的汽车生产厂家、汽车供应商,目前在施行汽车品牌管理实施办法上,网络布点上的一些思路和做法,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汽车市场网络建设上的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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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7月3日又公布了汽车品牌授权经营单位998家,至此,我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以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汽车生产厂家或汽车供应商授权的汽车品牌经营单位己近13000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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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配件》2006,(29)
视点汽车品牌授权经营单位已达1300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7月3日又公布了汽车品牌授权经营单位998家,至此,自我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以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汽车生产厂家或汽车供应商授权的汽车品牌经营单位已近13000家。7月3日公布的汽车品牌授权经营单位中,国产和进口两网合一的品牌汽车销售共有210家,其中长安福特和福特(中国)授权的福特品牌汽车销售31家,华晨宝马和宝马(中国)授权的华晨宝马和进口宝马(BMW)品牌汽车销售3家,上海通用汽车授权经营店达52家之多。单一的进口车品牌销售71家,涉及的进口车品牌有林肯、保时捷、ACURA(讴歌)、MINI(迷你)、劳伦仕-梅赛德斯奔驰、劳伦仕-斯玛特、泰赫雅特(TECHART)、克莱斯勒、吉普、雪铁龙和标致等。另外,上汽集团收购双龙后在韩国生产的双龙汽车,一方面只能作为进口车销售;另一方面双龙汽车在我国大陆的销售布网,由上汽集团以及上汽股份的专业销售服务商——上海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作为双龙汽车总经销商负责。上海汽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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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给了曾有争议的.未获得品牌销售授权的经销商半年的缓冲期,即按照规定,10月1日之后,没有得到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将被淘汰出局。在相关条文中,最令经销商无奈的是,他们获得汽车供应商授权后才能到工商部门登记获取经营资格。因此,主动权还是掌握在汽车供应商手中,作为厂家授权的经销商终究难逃被汽车供应商“牵着鼻子走”的命运。由此看来,这样的市场机制在一开始就偏向了汽车供应商,经销商没有了话语权,也谈不上竞争和消费者权益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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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称,自2014年10月1日起,将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据了解,由于新政策取消经营者需获得汽车供应商品牌销售授权的限制,更多流通商从事汽车进口和汽车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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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工业机器人自动喷涂生产线在汽车企业中经常见到,但对于车模制造行业来说,却是革命性的。星辉车模就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作为全国唯一的车模上市公司,星辉车模旗下拥有数十个汽车品牌,300余款车型,是宝马、奔驰、兰博基尼、法拉利等知名汽车品牌指定的车模供应商,是宝马汽车历史上唯一的全球独家车模授权伙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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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回首过去,我国车市前进步履蹒跚,从核准"小轿车经营权"到废止"小轿车经营权",再到厂家授权工商局备案为"品牌汽车销售",都是车市向前跨步的印记。如今,随着车市发展的需要,再次出台公告,规定将"品牌汽车销售"变更为"汽车销售"。经营范围去掉"品牌"的限制,意味着经销商可以同时开卖多个品牌的汽车,这对一部分经销商来说无疑是项松绑政策。"自2014年8月20日起,不再接收汽车供应商报送的备案材料。对已接收材料中符合备案条件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名单,将在9月份最后一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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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工业经历飞速发展,一跃迈入世界汽车市场三甲行列,中国汽车企业亦由几十家发展至目前上百家。但不得不承认,中国汽车工业大而不强,汽车品牌众多惟缺乏真正意义上民族品牌;所谓自主品牌汽车多淹没於汪洋合资大潮之中。然民族汽车品牌是强大汽车工业之灵魂,惟有民族汽车品牌壮大,中国汽车工业才能真正崛起。[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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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已成为当前汽车供应商中最时髦(热门)的词汇了。2003年,经营汽车电子部件的供应商的成长速度明显比其他非电子产品经营商要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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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61届法兰克福国际汽车展览会已于9月13日~25日举行。我国除了一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参展外,还有三家汽车制造商首次带着整车产品参展,其中江铃陆风和华晨中华是由其欧洲代理商参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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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汽车4S店的销售模式在中国迅速发展。资料显示,截止2013年底,我国共有汽车4S店(不含微型车)两万余家,预计2015年末将能达到3万家。作为一种新兴的汽车销售模式,我国的汽车4S店还有待进一步发展。一、过度依赖汽车厂家及品牌当下,我国的汽车4S店大多没有话语权,在很大程度上受控于汽车厂商及汽车品牌。汽车4S店的经营主要依赖于汽车品牌,不同的汽车品牌会给汽车4S店带来不同的利润空间。经营同一汽车品牌的不同4S店,其经销商也会严重受到本店经营者与汽车厂商之间关系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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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商务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商务部、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于2月21日联合发布的2005年第10号令,正式公布《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商务部的新闻稿称,该办法旨在规范汽车品牌销售行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法》对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的车型范围和时间,汽车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汽车品牌销售服务体系,汽车供应商和品牌经销商的资质条件、设立程序、行为规范以及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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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5年4月1日施行以来,分品牌经营和大一统整合经营成为在《办法》实施框架之下的两种汽车销售服务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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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WTO要求,《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七条提出“同一品牌的网络规划应当由唯一一家境内企业负责制订和实施。”境内汽车生产企业可直接负责制订和实施网络规划,也可授权一家境内企业作为其汽车总经销商,负责制订和实施网络规划;境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汽车,需授权一家境内企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境内设立一家企业作为其汽车总经销商,负责制订和实施网络规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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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汽车工业供应商贸易研讨展览会1996年10月在100年前汽车策源地底特律召开。以美、日、德汽车制造商采购部门首脑和世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巨头共商以低成本、短周期研制开发模块化、通用化的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管理、战略伙伴联盟和以全球化保护经营利益等问题。 1.汽车零部件模块化、系统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