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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9月1日起,我国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大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大幅提高,1.0L以下小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从目前的3%下调至1%。这是国家自2006年4月以来第二次调整汽车消费税税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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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其中将乘用车的税率由原来的3档调整为6档,新税率将从2006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此前我国乘用车消费税是1994年开始实施的,共分3档:排量小于1.0L的税率为3%,1.0~2.2L为5%,2.2L以上的统一按8%征收。此次消费税调整后,小汽车税目分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个子目,越野车被纳入乘用车子目。乘用车(包括越野车)按排量大小分成6档税率。乘用车税率变化情况见表1。一、我国汽车消费税特征的比较分析1.价内征税国外的消费税大多是针对多种商品普遍征收的,并实行价外征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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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通知,我国从2008年9月1日起实行新的汽车消费税政策,新政策的主要调整内容包括: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量在3.0L至4.0L(含4.0L)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量在4.0L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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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日,我国将对汽车消费税征收比例进行调整。具体为:排气量1.0升以下(含1.0升)乘用车消费税税率由3%下调至1%,排气量3.0升以上(不含3.0升)至4.0升(含4.0升)乘用车消费税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4.0升以上乘用车消费税税率由20%上调至4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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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呼吁数年的新分级汽车消费税调整终于来了。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通知,从今年9月1日起执行五档新消费税标准。制定分档标准的目的很明确,"为了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促进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其中对排气量在4.0L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排气量在1.0L(含1.0L)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