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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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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珠江水运》2008,(11):62-62
经营国内水路运输的船舶应当持有配发的《船舶营业运输证》,并持有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者《船舶入级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相似文献   

2.
为了推动船舶节能减排,国家出台了车船税减免税政策,鼓励大家使用新能源船舶、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和车船税减免政策的实施,专门制定了五项支撑该政策执行的相关标准:《节能型船舶能效设计指数基准线值》,《船舶能效设计指数计算方法》,《船舶能效设计指数验证方法》,《船舶和海上技术通过分析测速试航数据以确定速度和功率性能的评估导则》,《船舶新能源使用比例测定方法天然气/燃油混合燃料动力船舶》。  相似文献   

3.
陈琳 《水运管理》2008,30(7):16-20
为解决我国《海商法》未建立完善的船舶留置权制度面临的困难,探讨《物权法》对补充船舶留置权制度产生的影响,阐述《物权法》突破《民法通则》和《担保法》对留置权的诸多限制,在该制度的适用、种类、内容以及实现上均作了重大变更:扩大船舶留置权人的范围,增加可留置船舶的情形,补充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改变船舶留置权的实现顺序,认为《物权法》虽在很大程度上完善并补充了《海商法》对船舶留置权的欠缺,但却不能完全解决当前船舶留置权存在的问题,只有修改与完善《海商法》才是使船舶留置权完全走出困境的最根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与《海商法》对船舶物权制度规定之区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3年实施的《海商法》尚未引入物权的概念,但与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有关的物权制度却得到清晰和明确的确立。随着《物权法》的实施,《物权法》中有关物权的法律制度与《海商法》中的船舶物权制度却有差异性规定,这无疑会对《海商法》下的船舶物权制度产生影响。其差异性规定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本文着重从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方面涉及的船舶定义、船舶法律特性、船舶物权内容、船舶物权登记对抗、船舶物权实现方式等分析《物权法》与《海商法》的不同规定。  相似文献   

5.
政策     
《中国远洋航务》2007,(11):86-86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剐》lO月起施行 从lO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下称《07规则》)正式施行。这是一部加强船舶安全监管、规范船舶航行行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规章,是我国船舶进出港管理新的里程碑。它在坚持船舶签证行政许可的前提下,按照行政许可的要求和船舶签证管理及航运经济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6.
《船舶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船舶登记立法的主要程序性法规。自1995年1月1日全面实施以来,我国的船舶大都进行了登记,“三无船舶”(无航行证书、无船舶证书、无操作证)得到了一定的控制,航运市场得到了初步规范。由于在实务中出现诸多问题,有关部门一直在酝酿修改《条例》。2007年《物权法》颁布对《条例》修订起到导向作用,并在立法认识、登记程序等方面对船舶登记制度产生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7.
《海商法》作为调整海上货物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的法律,对船舶所有权做了相应的规定。《物权法》作为我国调整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该法生效之后,有必要结合该法的规定对《海商法》有关船舶物权的规定重新审视。本文结合《物权法》的规定,着重从船舶所有权的善意取得、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对抗效力等方面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8.
在用船舶NOx排放的简化检测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筛选检测参数、简化计算等方法,以MARPOL公约附则VI《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NOX技术规则》及我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等控制船舶NOx排放条款为标准,简化船舶NOx排放检测,为海事局和船检部门监控在用船舶柴油机NOx排放提供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9.
凡航行于老铁山水道的船舶必须严格遵守《老铁山水道船舶定线制》和《老铁山水道船舶报告制》,并服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老铁山水道船舶定线制》和《老铁山水道船舶报告制》定于2006年6月1日正式施行。  相似文献   

10.
《中国海事》2005,(4):28-30
《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自实施以来,长江江苏段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和通航秩序有了根本性的好转。为进步顺应当前航运经济发展要求,继续发挥《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提高航运效率,拉动航运经济的作用,并与新近颁布的《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相衔接。近日,交通部授权交通部海事局对《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进行了修改,并更名为《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05)》(全文如下),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原《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1.
政策     
《中国海事》2011,(9):75-76
中国海事局印发《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实施细则》 为贯彻《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全面做好船舶吨位丈量的复核发证工作,中国海事局制定了《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细则》涉及实施范围、工作分工、国内航行非入级船舶复核发证工作程序等9方面内容、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组织好船舶技术分中心的筹建、及时申请船舶技术分中心的评估验收工作;  相似文献   

12.
1 ISPS规则生效后,船舶必须持有哪些证书和文件?规则生效后,船舶必须持有长期或短期《国际船舶保安证书》(ISSC)、经过批准的《船舶保安计划》(SSP)、《SSP批准书》、《船舶保安评估报告》(SSA)、《现场检验报告》(ONBRI)VERIFICATION RE.PERT FOR ISPS)、符合证明、主管机关颁发的《连续概要记录》(CSR)、AIS和船舶保安警报系统检验报告及产品说明书等。  相似文献   

13.
2003年1月30日交通部海事局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办法》(海船检[2003]3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水网地区的船舶检验机构不迟于2005年12月31日、非水网地区的船舶检验机构不迟于2007年12月31日实施。为便于船舶检验机构能在《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建立并运行满足《办法》条款要求的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笔者结合自身多年从事体系推进、审核工作的经验,提出一些体会和建议,以供各船舶检验机构在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参考。  相似文献   

14.
《中国海事》2014,(1):60-60
《欧盟拆船条例》生效 12月30日,《欧盟船舶拆解条例》生效,其意味着在欧盟成员国登记的船舶只能在欧盟认可的拆船厂进行拆解。欧盟对认可的拆船厂将实施许可证及定期检查制度。《欧盟船舶拆解条例》允许悬挂欧盟成员国国旗的船舶在欧盟区域外被拆解,但选择的拆解地点需要满足条例要求。条例引入了2009年《香港公约》的相关内容,这可能加快《香港公约》的生效进程。  相似文献   

15.
贾云新 《世界海运》2009,32(3):6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交通部令2007年第7号)(以下简称《07规则》)已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07规则》在坚持船舶签证行政许可的前提下,按照行政许可、船舶签证管理以及航运经济发展的要求,对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进行了最大限度的修改,修订达30多处。  相似文献   

16.
现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立方式 我国现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确立的依据主要有:《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商法》、《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下称:CLC)等。对于单一的漏油船舶加害事件,不存在责任主体选择的问题;对于漏油船舶和非漏油船舶共同造成的加害事件,我国法律实践中对责任主体的确立存在着不同的方式。  相似文献   

17.
《中国船检》2006,(10):60-6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舶检验机构在船舶建造中船体检验的管理.防止在正常工况下船舶船体断裂及结构严重受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检验条例》、《船舶检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和《船舶建造检验规程》,制定本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相似文献   

18.
陈轶 《水上消防》2007,(5):28-29
船舶运输是具有特殊危险的高风险行业。在船舶日益高速化、大型化的今天,由于天气、地形以及人为等因素引起的船舶碰撞事故屡见不鲜。船舶发生碰撞之后,为了全面合理地确定船舶碰撞损坏赔偿的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下简称《海诉法》)第82条规定“原告在起诉时、被告在答辩时,应当如实填写《海事事故调查表》”。什么是海事事故调查表,它的法律效力如何,它是否是船舶碰撞案件的证据,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的出台,明确了动产所有权转移、共有物及担保物权制度,必将对我国船舶抵押登记制度的完善产生重要影响。文中通过对船舶抵押登记制度现存问题的分析,提出了一些完善意见,要求我们在船舶登记工作实践中应当适应《物权法》对船舶抵押登记工作的新要求,以保障船舶抵押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为加强海上保安,国际海事组织于2002年12月通过了对SOLAS公约的修正案和《国际船舶保安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自2004年7月1日《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施行以来,随着国际海上保安形势的变化,国际海事组织又通过了许多关于船舶保安的决议或者修正案,因此,我国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保安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保安规则》第三十三条和ISPS规则有关规定要求,国际航行船舶和船公司有必要强化对船舶的保安管理。但在实际检查中,港口国检查官员(PSCO)仍然发现有相当多的缺陷和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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