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6号)》第十四条规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光船承租人可以将其所属船舶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委托其他航运公司。航运公司在接受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委托时,应当与委托方签订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协议,协议内容应当包括: 相似文献
2.
8月15日,天津海事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贯会。来自辖区100多家航运公司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天津海事局副局长黄何就《规定》的立法背景、实施意义等进行了宣贯,强调相关部门及公司要做好《规定》的全面贯彻和落实。船舶处向与会代表发放了《规定》及《指导意见》,对《规定》的核心规则作了重点解读,要求在2009年底前,所有公司必须按照《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安全与防污染条件,并且接受天津海事局相关海事处的监督检查。 相似文献
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水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及其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三条交通部主管全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依照本规定对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活动实施监… 相似文献
4.
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生效实施,其中第十一条首次从法律层面上确认了航运公司应建立并运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海事管理机构对经审核合格的公司和船舶签发符合证明和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本文分析了海事管理机构和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在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的法定职责,从监管现状出发指出航运公司... 相似文献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结合该规定的要求,笔者在文中对非体系内航运公司的监管工作现状及难点进行了简要分析,重点就如何开展对航运公司日常检查工作提出了工作思路。同时,笔者在文中阐述了对航运公司监管与评估工作之间的关系,并在文中介绍了一套航运公司评估体系。 相似文献
16.
17.
18.
此文简要介绍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在运用强制性规定时易出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并通过对体系文件影响较大的最近生效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和条款的分析,希望对航运公司,尤其新开展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为体系管理日趋完善提供帮助,使公司和船舶的安全防污染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也为审核同仁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以广东海事局辖区491家非强制实施ISM/NSM规则航运公司为样本,分析非强制实施ISM/NSM规则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非强制实施ISM/NSM规则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20.
2011年国际海事组织IMO出台了《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交通运输部也印发了《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规范了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安全监管。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好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管,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稳定,湛江海事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辖区船舶载运易流态化固体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