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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近期,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先后公布了《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全国沿海航路总体规划》,对船舶沿海航路作出了中长期的总体规划,从基础上、宏观上和源头上保证了我国沿海水域的船舶交通安全,对于实现沿海航路"安全畅通"的目标要求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2.
《世界海运》2012,(2):21-21
<正>2011年12月22日,在交通运输部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部海事局副局长曹德胜介绍了我国沿海船舶定线制和航路规划的相关情况及对船舶航行的影响。沿海各直属海事局将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力争三至五年内在全国沿海交通密集区、船舶会聚区和事故多发区实施船舶定线制,十年内全面落实《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和《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  相似文献   

3.
2012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依据《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和《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对外发布了《关于发布江苏沿海船舶航路规划和港内锚地设置的通告》,正式迈出了规范江苏沿海船舶航行秩序、  相似文献   

4.
随着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海上运输活动迅猛增长。同时,中国沿海水域通航环境也日趋复杂,船舶安全航行风险不断增加。为此,中国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了《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和《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这是中国首次对沿海航路进行规划。  相似文献   

5.
《珠江水运》2012,(2):12-12
随着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海上运输活动迅猛增长。同时,中国沿海水域通航环境也日趋复杂,船舶安全航行风险不断增加。为此,中国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了《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和《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这是中国首次对沿海航路进行规划。  相似文献   

6.
声音     
我国首次对沿海航路进行规划,是我国航运业发展的一件大事。通过《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和《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这两个规划.可以加强水上交通繁忙区域的管理。提高航路合理规划和使用效率,改善我国沿海船舶航行秩序和通航环境。  相似文献   

7.
2011年下半年,交通运输部先后印发了《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和《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这是在我国沿海水域船舶交通流量和交通密度不断增加,通航环境日益复杂,发生船舶交通事故的风险持续加大的背景下,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平稳发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打造安全、便捷、畅通、绿色的"海上平安通道"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8.
中国沿海船舶定线制“制”在必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日,中国海事局出台了《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下称《规划》)。这是一项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中国沿海海上通航常态,保护海洋环境,  相似文献   

9.
对石岛以东及东南水域的气象条件、商渔船碰撞的典型案例及该水域的通航环境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深层次地剖析近年来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以及安全隐患难以从根本上消除的原因。在现有管理体制和充分考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和"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两个课题结论的基础上,提出在石岛以东及东南水域设立船舶警戒区,从而最大限度减少商船间和商渔船间碰撞事故的发生,以保障商渔船航行安全和防污染。  相似文献   

10.
黄嘎 《水运管理》2007,29(4):20-24
对沿海油污损害赔偿在适用《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海商法》等法律、法规时的有关情况及问题进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有涉外因素的船舶油污案件应优先适用国际公约;无涉外因素的沿海船舶油污案件应适用国内法,其中沿海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基础应适用《民法通则》,其责任限额应适用《海商法》及交通部《关于不满300总吨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海事赔偿限额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随着海运业的开放和航运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私营船舶参与到沿海航运中来。目前,在沿海港口存在部分私营船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下称《船舶签证规则》)的规定,逃逸船舶进出港签证的现象,并且逃逸签证的船  相似文献   

12.
《水上消防》2019,(1):44-44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管理办法》扩大适用范围。为推进国内沿海航行船舶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交通运输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管理办法》(交海发[2013]442号)适用范围进行了修订,将第二条修改为:“在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沿海航行船舶上的海员工作和生活条件,适用本办法。军事船舶、公务船舶、渔业船舶、体育运动船艇,以及仅在港区、内河和遮蔽水域及紧邻水域航行、作业的船舶除外。”  相似文献   

13.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取消港口接靠超码头设计船型船舶时“一船一议”,明确除按照《规定》进行减载靠泊和移泊外,货运船舶必须按照靠泊等级靠泊,在保障港口和船舶安全的前提下发挥码头潜力。《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4.
国内信息     
《中国海事》2006,(11):66-70
《沿海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7年修改通报)》自2007年3月1日起实施。该《技术规则》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发行(联系电话:010—85285577)。  相似文献   

15.
莫伟刚 《中国水运》2012,(12):44-45
本文对沿海内河船舶、涉船适用《民法通则》、《海商法》、《合同法》、《保险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了相关探讨。  相似文献   

16.
信息     
《水运管理》2005,27(7):F003-F003
交通部公布《全国沿海甚高频(VHF)安全通信系统总体布局规划》;《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6月1日起施行;中国船级社从源头堵截低质量船舶;《国内海船入级规则》与《内河船舶入级规则》正式颁布生效;整治低质量船舶打击非法违规造船  相似文献   

17.
第一讲防污染公约简介 1.IMO公约随着航运事业的发展,来自船舶的污水、垃圾污物对海洋的污染日益严重,特别是在内海、内河、内湖和沿海等船只集中的水域,为了保护海洋,国际海协(IMO)于1973年11月2日通过了《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其中附则Ⅳ为《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以后IMO下属的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  相似文献   

18.
《中国海事》2007,(5):32-32
为限制和减少船舶污染物的排放,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发展模式研究”工作,保护水域环境,交通部于近日颁布《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规定》的宣贯和落实工作,严格执法,打击沿海海域船舶的非法排污行为。同时要求各有关港口按《海洋环境  相似文献   

19.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取代了原来的《国内船舶保险条款》已快3年了。本文从保险范畴、保险责任、除外现任、保险金额、索赔和赔偿、被保险人的义务等6个方面对新、早条款进行了比较和分析。  相似文献   

20.
《航海技术》2007,(5):14-14
按照近期交通部发布的《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和交通部海事局发布的《2007年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07年7月1日起,上海港对港内适用船舶的排油污设备实施铅封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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