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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先后公布了《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全国沿海航路总体规划》,对船舶沿海航路作出了中长期的总体规划,从基础上、宏观上和源头上保证了我国沿海水域的船舶交通安全,对于实现沿海航路"安全畅通"的目标要求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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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依据《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和《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对外发布了《关于发布江苏沿海船舶航路规划和港内锚地设置的通告》,正式迈出了规范江苏沿海船舶航行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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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下半年,交通运输部先后印发了《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和《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这是在我国沿海水域船舶交通流量和交通密度不断增加,通航环境日益复杂,发生船舶交通事故的风险持续加大的背景下,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平稳发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打造安全、便捷、畅通、绿色的"海上平安通道"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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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沿海船舶定线制“制”在必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日,中国海事局出台了《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下称《规划》)。这是一项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中国沿海海上通航常态,保护海洋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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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沿海油污损害赔偿在适用《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海商法》等法律、法规时的有关情况及问题进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有涉外因素的船舶油污案件应优先适用国际公约;无涉外因素的沿海船舶油污案件应适用国内法,其中沿海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基础应适用《民法通则》,其责任限额应适用《海商法》及交通部《关于不满300总吨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海事赔偿限额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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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海运业的开放和航运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私营船舶参与到沿海航运中来。目前,在沿海港口存在部分私营船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下称《船舶签证规则》)的规定,逃逸船舶进出港签证的现象,并且逃逸签证的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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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取消港口接靠超码头设计船型船舶时“一船一议”,明确除按照《规定》进行减载靠泊和移泊外,货运船舶必须按照靠泊等级靠泊,在保障港口和船舶安全的前提下发挥码头潜力。《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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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沿海内河船舶、涉船适用《民法通则》、《海商法》、《合同法》、《保险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了相关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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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防污染公约简介 1.IMO公约随着航运事业的发展,来自船舶的污水、垃圾污物对海洋的污染日益严重,特别是在内海、内河、内湖和沿海等船只集中的水域,为了保护海洋,国际海协(IMO)于1973年11月2日通过了《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其中附则Ⅳ为《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以后IMO下属的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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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泓 《上海海运学院学报》1999,20(4):94-97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取代了原来的《国内船舶保险条款》已快3年了。本文从保险范畴、保险责任、除外现任、保险金额、索赔和赔偿、被保险人的义务等6个方面对新、早条款进行了比较和分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