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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学报》2015,(3)
<正>2015年8月17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92号),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工作部署,为切实减轻航运企业负担,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决定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自2015年10月1日起,取消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船舶临时登记费、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费、船舶国籍证书费及废钢船登记费等7项中央级设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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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水运》2013,(17)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涉及海事部门的收费项目有:船舶证明签证费、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油污水化验费、海事调解费、浮油回收费、海岸电台无线电电报电话费(含船舶电信业务岸台费)。广东海事部门接到上级文件后,第一时间将通知分发到业务部门和服务窗口,将信息告知代理公司和行政相对人,受到广大行政相对人的一致赞誉和好评。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涉及海事部门的收费项目有:船舶证明签证费、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油污水化验费、海事调解费、浮油回收费、海岸电台无线电电报电话费(含船舶电信业务岸台费)。广东海事部门接到上级文件后,第一时间将通知分发到业务部门和服务窗口,将信息告知代理公司和行政相对人,受到广大行政相对人的一致赞誉和好评。 相似文献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涉及海事部门的收费项目有:船舶证明签证费、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油污水化验费、海事调解费、浮油回收费、海岸电台无线电电报电话费(含船舶电信业务岸台费)。广东海事部门接到上级文件后,第一时间将通知分发到业务部门和服务窗口,将信息告知代理公司和行政相对人,受到广大行政相对人的一致赞誉和好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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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交通运输部力推LNG动力船试点改造
交通运输部网站9月2日印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促进航运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鼓励老旧远洋、沿海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快推进液化天然气(LNG)在水运行业应用,推进LNG动力船舶试点改造,推进内河LNG动力船舶应用示范工程,对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给予补助。《意见》提出,减少运力存量,优化船队结构。调整延续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的政策至2015年12月31日,鼓励老旧远洋、沿海运输船舶提前报废。发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自贸区、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政策优势和海峡两岸经济区的对台优势,推动邮轮金融、船龄、收费等方面政策创新。要调控国内运力增量,鼓励建造满足国际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的节能安全环保船舶。要推进安全绿色发展。加快推进LNG在水运行业应用,有序推进LNG动力船舶试点改造,推进内河LNG动力船舶应用示范工程。取消“三超”船舶、特种船舶进出沿海港口护航费、船舶进出长江护航费、LNG船舶护航费、集装箱开箱查验取样送检费、国际航行船舶驶离国内港口前船上污染物清理费、船舶供受油作业布设围油栏费、内贸运输煤炭物理性质检测费等5类7项收费。 相似文献
交通运输部力推LNG动力船试点改造
交通运输部网站9月2日印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促进航运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鼓励老旧远洋、沿海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快推进液化天然气(LNG)在水运行业应用,推进LNG动力船舶试点改造,推进内河LNG动力船舶应用示范工程,对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给予补助。《意见》提出,减少运力存量,优化船队结构。调整延续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的政策至2015年12月31日,鼓励老旧远洋、沿海运输船舶提前报废。发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自贸区、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政策优势和海峡两岸经济区的对台优势,推动邮轮金融、船龄、收费等方面政策创新。要调控国内运力增量,鼓励建造满足国际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的节能安全环保船舶。要推进安全绿色发展。加快推进LNG在水运行业应用,有序推进LNG动力船舶试点改造,推进内河LNG动力船舶应用示范工程。取消“三超”船舶、特种船舶进出沿海港口护航费、船舶进出长江护航费、LNG船舶护航费、集装箱开箱查验取样送检费、国际航行船舶驶离国内港口前船上污染物清理费、船舶供受油作业布设围油栏费、内贸运输煤炭物理性质检测费等5类7项收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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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港口》2003,(8):51-52
<正> 7月4日,福州市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港口集装箱生产优惠政策,对福州港七项行政事业性(或企业经营性)收费进行减免,同时实施三项优化措施,支持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工作,提高港口通关速度。 减免的七项行政事业性(或企业经营性)收费主要内容为,对福州港的拖轮近洋航线附加费、航道建设基金、班轮拖轮引航作业节假日附加费、内贸货物港务费、集装箱班轮拖轮费、拖轮辅助作业时间、超规范船舶进出港护航费等。减免优惠范围为福州港江阴港区和闽江口内港区的青州码头。实施的优化措施为,一、统一作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季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二、实施周六上班制,凡福州港闽江口内涉港单位海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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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船舶港口使费账单错误的发生,从船舶所有人和船舶经营人的角度出发,结合港口使费账单的结构,分析港口使费账单常见错误,并提出预防对策:加强对船舶代理的选用和管理;提供正确的船舶资料;了解港口最新使费费率及相关规定;要求船员严格审签单据;与船舶代理商定兑换率;只接受附有原始单据的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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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学报》2015,(3)
<正>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了《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规范船舶使费收费项目,港口经营人和引航机构提供船舶进出港服务,可收取引航(移泊)费、拖船费、停泊费、围油栏费、驳船取送费、特殊平舱费以及垃圾处理、供水、供油、供电服务收费等费用,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取消现行收取的靠垫费,以及引航费中的引航员滞留费和引航计划变更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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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系统地对行政强制行为进行了规范,力图将行政强制纳入法治化轨道,以有效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该法律的生效实施对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禁止船舶离港工作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此背景下,海事管理机构应相应地完善海事法规体系,规范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