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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无船承运人制定运价本的意义,针对目前无船承运业务中运价本的制订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借鉴国际船舶运输经营人运价本制订的方法,就无船承运人运价本制订中涉及的有关运价水平、运费结构、支付方式及无船承运人运价本和服务协议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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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的件杂货运输方式下,根据海牙规则和海牙一维斯比规则,在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中,只需记载货物的件数或重量或容积。而“汉堡规则”则要求在记载货物件效的同时,还必须记载重量或以其它方式表示的效量。我国《海商法》规定,应该记载货物包数或者件数和重量或者体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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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国际海运条例》)开始施行,我国实现了对无船承运业务的立法。此后,在将近5年的实施时间里,虽然无船承运业务市场已有相当的规模,成为推动我国国际海运和进出口贸易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由于认识和制度等原因,对无船承运人及无船承运业务经营的监管仍存在不少问题,亟待改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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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装箱班轮运价的"特殊"现象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是国际贸易的派生需求,其与国际贸易状况联系密切,因此,集装箱班轮运价走势通常受制于国际贸易形势;但是,集装箱班轮运价也存在"特殊"现象。以中国―欧洲航线和非洲―欧洲航线运价为例:目前,我国运往欧洲的集装箱货量远多于欧洲运往我国的集装箱货量,我国运往欧洲集装箱运价相应地远高于欧洲运往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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