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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案情] 2005年8月,从黑龙江某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张某被一交警大队聘任为网管员,负责系统内的电脑管理和维护。  相似文献   
3.
一、事实经过2004年8月16日中午,山东省个体车主王某雇用的司机刘某驾驶一辆大货车,在超越张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时,两车相撞,造成张某及摩托车后座所载的李某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相似文献   
4.
2001年7月10日上午10时许,东省沂南县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公路局)雇用的公路管理员高开松在省道227线苏村路段修补路面时,被东营市利津县北岭镇孟南村村民肖占方驾驶的鲁ED4376号“东岳”牌农用车撞伤,被送往沂南县中医院  相似文献   
5.
刘江成和杨光是山东省沂南县岱庄乡某村一对“拜把子”的“干兄弟”。2001年春天,刘江成和杨光二人合伙买了一辆东风牌卡车,准备跑长途运输生意。刘江成买车投资的钱占到三分之二还要多,因而在办理汽车户主登记的时候,杨光提议户主登记为刘江成的名字,刘也欣然应允了。二人当场以口头约定的形式订立了一份“君子协议”:刘江成不参与运输,由杨光负责开车跑运输,赚了钱五五分红。第一年的运输生意很好,二人狠赚了一大笔。  相似文献   
6.
焦轩 《汽车驾驶员》2003,(12):14-14
单位更换驾驶人员是常有之事,但原为车辆驾乘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是否就此失去了意义?最近,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依法判决保险公司为原保险合同“埋单”。  相似文献   
7.
一、案情 近日,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运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依法判决摩托车驾驶人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受害妇女刘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6800元,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9.
山东省沂南县个体户王某于2002年10月29日与该具某保险公司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合同约定:王某的“本田”牌轿车由保险公司承诺,该车保险价值25万元,保险金额20万元,保险费率1.6%,计保险费3200元,加上基本保险费、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保险费、责任免赔险费,保险费共计  相似文献   
10.
焦轩 《汽车运用》2007,(3):51-51
案例2002年9月,被告李某向某机械制造厂购买了一辆已报废的吉普。该车报废前行驶证上的车主为某镇政府,机械制造厂是实际使用单位。2003年11月,被告孙某用自配的钥匙将该车“盗开”游玩,在某国道245公里处将原告严某撞伤,孙某肇事后弃车逃逸。交警部门认定孙某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04年1月,严某在追索医疗费未果的情况下,将肇事者孙某、车辆报废前车主某镇政府作为被告一起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万余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追加李某为共同被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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