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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对西安地区1984年~1990年死亡的285例孕产妇进行了分析,平均死亡率为51.5/10万,农村死亡的相对危险是城区的4.5倍。构成死亡的原因,产科出血居首位,其次是妊高征、心脏病及羊水栓塞。死亡的孕产妇36.8%没有产前检查,城区孕产妇全部死在医院,而农村39.2%死于家中和途中。针对影响孕产妇安全的主要因素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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