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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中国造船厂与外国船东所签订的船舶建造合同及银行根据融资协议为造船厂签发的还款保函大多规定适用英国法。外国船东经常将造船合同下的权益或保函下的权益转让给其融资银行。本案是适用英国法关于船舶建造合同下船东向其融资银行转让船舶建造合同项下权益的行为是否构成英国法下成文法转让的权威判例,是中国造船或航运金融界应该熟知的法律依据。案件的主审大法官最终裁决船东与其融资银行签订的转让协议不构成英国法下成文法转让,而构成押记,因而不能产生船舶建造合同成文法转让效力。  相似文献   
2.
郑易  初北平 《世界海运》2012,35(11):39-46
英国法下,合同解释的重心已经从原来严格的文义解释逐渐向商业解释转移。本案即是一个以商业目的来解释合同的典型案例。船厂依造船合同约定,请银行向买方提供预付款保函。本案的纠纷主要在于,根据保函条款,船厂破产时银行是否有义务向买方支付退款。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主要涉及对保函条款的准确解释,即判断船厂破产引起的退款是否应在保函范围内。本案①首先被提交伦敦仲裁,仲裁员认为结合商业理念解释合同,破产情形应在担保范围内;之后上诉法院推翻了仲裁裁决,认为按照合同自然文义,破产情形被排除在保函之外;最终,最高法院给出了与仲裁裁决相同的结果。本文结合对上述案例的介绍、分析,讨论了英国法下合同解释的原则,以及"商业理念"在目前合同解释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3.
黄青业  初北平 《世界海运》2012,35(10):36-42
本案争议由背靠背租约链中的1986年美国税制改革条款引起。不同的仲裁庭对此得出了相反的结论。每一案件的败诉方均向法院申请上诉批文并获批,然后租约链中的最后租家(bottomcharterer)向法院申请1996年《英国仲裁法》第100条第(4)款项下的命令,但法院没有准许。该判决使人清晰地认识到法院在行使该条款下权力时十分谨慎,而且在申请时的严重延迟很可能成为反对申请该命令的一个重大因素,尤其在花费和延迟方面所产生的后果。本案是第一次去考虑1996年《英国仲裁法》第100条第(4)款项下法院命令仲裁庭具明进一步推理的权限范围。这对于以后据此向法院申请有关救济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对于赋税问题,笔者也做了简要的评论。  相似文献   
4.
受载期之前船长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的效力如何?亏舱情况下的装卸时间应如何计算?此外,在仲裁程序启动后,租家并没有参与到仲裁员指定程序以及仲裁审理程序的情况下,仲裁庭将如何做出裁决?这些问题对于当前从事国际租船实务的人士仍然比较模糊。本案是一起航次租船合同纠纷,船东向租家索赔亏舱费、装港产生的滞期费。当事人约定适用英国法,争议在香港仲裁。案件争议涉及上述三个焦点问题。本文将在分析案例时,对上述问题在英国法下的地位予以澄清。  相似文献   
5.
初北平  易旸 《世界海运》2012,35(3):46-48,52
<正>[提要]本案是一起航次租船合同纠纷,船东向租家索赔装卸工人造成的船舶损坏。当事人约定适用英国法,争议在香港仲裁。船东主张:依据航次租约条款,租  相似文献   
6.
与伦敦保险市场不同,我国海上保险市场没有将风险拆分承保的习惯,保险公司通常独立完成对一个风险的承保。订约习惯和流程通常,一份海上保险合同在我国市场下的订立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个阶段:一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表达投保意愿;二是双方就有关保险事项进行洽  相似文献   
7.
王伟  初北平 《世界海运》2014,37(10):49-53
<正>自2008年金融经济危机,国际二手船买卖市场似乎进入了冬眠期;但广为使用的二手船买卖标准合同条款挪威格式1993(Norwegian Saleform 1993,即"NSF93")在2012年年末经历了一次奢华修订,简称NSF2012。近日,随着BDI指数的逐步攀升,二手船买卖市场略有回暖之势,NSF2012也随势引起更多关注。本文拟从促进NSF93  相似文献   
8.
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不仅应承担合同后义务,也应承担合同前义务。海上保险合同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对诚信原则有着更高的要求,“最大”诚信原则就成为海上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保险人作为合同的一方自然也就要受合同前义务的约束。近几年来关于最大诚信原则的讨论很多,但对于合同前义务而言,主要集中在被保险人一方,且仅仅是告知义务而已,而对于保险人的合同前义务,则鲜有提及。因此保险人是否应承担相应的合同前义务,该合同前义务的范围如何,以及如何避免极端地强调保险人的合同前义务而造成对保险人的不公等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笔者将结合实务就上述问题谈一些自己看法,与业内人士一起讨论。  相似文献   
9.
初北平  易旸 《世界海运》2011,34(12):49-52
本案是一起航次租船合同滞期费纠纷,租约适用英国法。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主要涉及装卸时间的计算,以及在租约条款本身出现冲突的情况下,如何对它们进行解释。该案被提交伦敦仲裁,由两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最终两位仲裁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发裁决判定支持了船东的滞期费索赔请求。本文同时结合英国法院关于合同解释的最新判例,阐述了英国法如何解释合同条款,以及如何理解"一旦滞期永远滞期"的租约解释原则。  相似文献   
10.
初北平  史强 《世界海运》2012,35(4):45-49
<正>[提要]英美法系的衡平法中存在着"弃权(waiver)"的概念。这一概念较之我国法律中权利方的权利放弃存在一定差异。在租约纠纷中,经常会出现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反而因其行为构成弃权而丧失了解约权反被对方索赔的例子。本案①就是一个典型的租船合同解约纠纷,双方争议的焦点正是船东是否已经构成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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