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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船舶污染事故是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建立完善的船舶污染损害索赔机制,保证受损方获得及时的赔偿,是恢复海洋环境、维护受害者利益所必须的。文中从民法的基本原理出发,对国家海域所有权、海域使用权等进行了论述,并按照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原则,对索赔权利主体的确定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荆甫泉 《中国水运》2008,8(1):244-246
危险货物申报管理作为海事机构一项重要的业务之一,一直是各级海事机构危管防污部门的中心工作.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0号令)生效前,海事机构对危险货物申报的管理一直依据《船舶载运外贸危险货物申报规定》进行,但10号令生效后,对危险货物申报作了不同的规定,加上《行政许可法》的生效,使这一问题更加复杂化,如何更好地做好危险货物申报管理工作,笔者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全国VTS得到迅速发展,VTS的作用逐步显现出来,尤其是搜救的组织、查找肇事逃逸船、减少海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方面效果显著。VTS系统的记录重放做为海事调查的证据之一,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它作为证据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观点不一。文章着重从证据的特性、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定义以及VTS设备的局限性等方面进行分析,阐明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改革开放的近十年来,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国沿海水产养殖业同时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由于养殖区的随意建立和养殖面积的随意扩大,大量非法养殖占用沿海通航水域的问题日趋严重,对海上交通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导致海上交通事故的大量增加,从而对船舶和船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正在修订过程中,结合本人近几年来的工作实际,本人从立法的角度,就沿海水产养殖管理问题,粗浅地谈谈如何加强对通航水域的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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