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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及其司法解释虽明确了"住改商"的条件,但此规定过严,引发了诸多争议。实践中,对物权法和司法解释的执行也宽严不一。物权法中"住改商"困境的解决之道在于放宽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拟"住改商"业主"住改商"的规定,即采用"制定管理规约"模式、"明示表示同意"模式、"默示表示同意"模式,辅之以意定相邻关系和容忍义务之规定,最终既能保障业主"住改商"这一私法上的权利,又能维持其与相邻业主和谐的相邻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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