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综合运输   1篇
  1998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1.
<正> 铁道部于1995年底下发,1996年执行的铁 计[1995]173号文《关于扩大铁路局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权的规定》。经过两年多的学习和贯彻,本人有如下体会。 一、173号文打破了“统收、统支、统分”计划管理的旧模式 1995年的173号文,突破了长期以来铁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整套“统收、统支、统分、统管”的集中管理固定资产折旧资金计划的模式,规定了除机车车辆固定资产折旧由部集中统一安排外,其他类固定资产的折旧资金80%由铁路局安排使用,20%由铁道部集中使用。明确了部集中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局管项目范围,扩大了路局更新改造投资的决策权。我个人认为有以下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