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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尽管各国法律和学者都一致认为善意是行为人的内在心理活动状况,但在具体标准的设置上,其立法和学理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本文从善意的理论含义、善意的实践标准、善意的举证责任三方面试分析了善意取得制度中的善意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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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船舶污染事故是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建立完善的船舶污染损害索赔机制,保证受损方获得及时的赔偿,是恢复海洋环境、维护受害者利益所必须的。文中从民法的基本原理出发,对国家海域所有权、海域使用权等进行了论述,并按照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原则,对索赔权利主体的确定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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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现代化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现代化是体现由传统到现代发展的一种趋势和过程,是社会发展的必经过程.随着我国社会现代化水平的发展以及法制社会的形成,民法现代化也成为我国民法符合理论和逻辑的一个必然发展阶段,对我国民法的现代化发展模式以及进程进行研究对我国民法的改革和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民法总则所涵盖的范围相当广泛,包括关于权利的一般规定,民法调整对象,民法基本原则、法律行为、权利的保护(时效、代理)等等,近些年来,随着国内外学术交流的频繁,国外学说的输入,国内学者出国深造,民法理论的发展呈现出阶梯型发展的趋势,民法现代化的时代呼声越来越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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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民法实训课是高职法律类专业的一门必修实践课程,培养学生结合运用民事程序法与实体法,以法学思辨能力和法学基本理论来准确分析、解决民事法律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目前该课程普遍存在定位笼统,学与用结合不理想的问题.本文主要从高职民法法律专业毕业生应俱备的各项基本职业能力着眼,分析如何在民法实训课中,以基本职业能力为导向,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设计教学活动与步骤,训练与强化学生这些基本能力,提高教学效果.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水产养殖损害赔偿案件逐年增多,但在规范此类侵权案件和法律适用方面则众说纷纭。笔者试就此类侵权之债的构成要件和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想法。 民法理论关于侵权之债的构成要件有几种观点,但归纳起来无外乎下述四个要件:(1)合法财产的损害事实;(2)侵权人的违法行为;(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4)侵权人的主观过错或主观故意。在水产养殖案件中的损害事实当然是指被船舶损害的水产养殖品。至于损害的程度,应于损害发生后的最短时间内,由当事人双方会同渔业监督机构或港务监督机构到现场实施检测,并由到场的各方签字认可。关于侵权人的违法行为,是指船长未能谨慎驾驶船舶,这包括未能充分使用各种瞭望手段,以及所使用的海图是否合法有效等。关于因果关系是指被损害的养殖品与船舶的违法行为是否有直接的联系。有时尽管船舶有违法行为,但养殖品的损害却是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船舶的原因而致,这就缺少了第三个构成要件。第四个要件是指船长驾驶船舶的整个过程中在主观上是否适用了良好的船艺,具体地说是指船长在操纵船舶方面是否有过错或者有故意行为。在处理水产养殖损害赔偿案件中应严格遵循上述四个构成侵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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