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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舟商情
摘    要:金正佳院长简历 首席法官—金正佳,1953年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中共党员,双学位,广州海事法院院长兼党组书记。1976年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中文系,1982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法学学士。1988年从事海事审判工作,任广州海事法院副院长。1997年12月任广州海事法院院长兼党组书记。1994年至1998年,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立法起草工作,并担任起草小组的主笔。1989年,他主审的香港远东中国面粉厂诉利比里亚美姿船务公司、香港东昌船务有限公司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贷损赔偿纠纷一案,适用外国法解决案件实体纠纷,顺利调解结案案。1993年主审的“科达玛珠”轮无正本提单放货案,否定了提单具有物权凭证效力的绝对性,明确提出在特定条件下,提单将失去物权凭证的效力。公开发表和出版独著或合著的海商法研究论文和著作约220万字。比较有代表性的文著有《中国海事审判的理论与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诠释》(第四章)、《中国海商法知识》、《海事请求保全专论》、《海事审判实务》、《海事诉讼特别程序立法思考》、《海事诉讼特别程序立法问题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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