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严把船舶明火作业“布置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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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玉,明.试论严把船舶明火作业“布置关”[J].水上消防,2006(6):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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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玉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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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船舶防火防爆的重要性和火灾所造成的严重危害性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提出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高度指明了火灾预防工作的重要性。集团防火委制定了《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范了船舶明火作业行为,加大了对船舶明火作业的监督力度。各修船单位的明火作业管理从制度上、现场管理及责任制的落实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违章动火仍有发生,船舶火灾还未得到有效的控制,目前一些单位在船舶防火措施方面偏重于实行严把“申请、动火、看火”三关,并分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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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船舶修理 明火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布置 防火防爆 火灾预防 监督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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