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期尘肺患者肺功能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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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吕夫,王福成.Ⅰ期尘肺患者肺功能分析[J].铁道劳动安全卫生与环保,1992(1):2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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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吕夫 王福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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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铁道部大桥工程局中心卫生防疫站 43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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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新颁发的《尘肺×线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对尘肺临床诊断要求是:必须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即代偿功能评定才是完整诊断。我国劳保待遇规定:Ⅰ期尘肺病人代偿功能乙、丙级者可享受Ⅱ期待遇。为此,作者分析了Ⅰ期尘肺病人及对照组的肺功能,以期对我国正在探索制定的肺功能鉴定标准及实现劳保待遇的科学管理筛选肺功能敏感指标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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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尘肺 肺功能 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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