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评析 |
| |
引用本文: | 李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评析[J].世界海运,2018(1):45-48. |
| |
作者姓名: | 李琳 |
| |
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法院东港法庭; |
| |
摘 要: | 正提要]多式联运合同中,当货物运至交货地后发现泄漏,在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收货人有权依据提单要求承运人赔偿。收货人将其货物所有权和对承运人的权利转让给托运人并通知了承运人后,收货人将提单项下损失货物的相关权利转让给托运人的行为对承运人有效。托运人收到收货人给付的发生损失的货物价款后,托运人与收货人如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