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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企业应建认领信息平台 无着快件至少保留一年
摘 要:
正快递企业应保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提供查询服务,并保护其信息安全。日前,国家邮政局发布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开始施行。《规定》要求,快递企业应当安排专门场地保管无着快件,保管期限自无着快件登记之日起不少于一年。快递企业对无着快件的保管期限尚未届满,且依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的,用户出具相关交寄证明进行查询并核实时,快递企业应当予以投递或退回,资费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快递服务合同执行。对于超过保管期限的无着快件,快递企业可以依据管理制度进
关 键 词:
快递企业
保管期限
快递服务
查询服务
国家邮政局
合同执行
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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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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