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肇事罪的具体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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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康磊.对交通肇事罪的具体认定[J].驾驶人心理,2006(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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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康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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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在具体操作上又加以详细规定。有学者认为这个司法解释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相矛盾。原因是在时“肇事后逃逸”性质界定上,其究竟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还是只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结果有不同理解。笔者认为,《解释》与刑法不仅不冲突,而且还根据实际情况对交通肇事罪的惩罚范围作了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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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肇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 司法解释 构成要件 合理调整 刑法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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