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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局下发《关于调整内河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权限的通知》
摘    要:为及时、有效、有序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10月14日,中国海事局下发《关于调整内河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权限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级海事局负责该辖区的一、二、三类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和管理工作;长江水系内河一类船舶船员考试发证工作由江苏、长江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和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

关 键 词:中国海事局  内河船舶  船员考试  管理权限  培训考试  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  适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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