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提单中的“通知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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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建华.浅谈提单中的“通知方”[J].集装箱化,1993(5):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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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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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交通部运输管理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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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无论是普通的海运提单还是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在其正面栏目内几乎都列有“通知方”(Notify Party/Notify adross)一栏。其作用主要是便于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以及卸货地的代理人能及时与收货人取得联系,及时办理报关,提货手续。在指示提单的情况下,这一栏目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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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运提单 报关 多式联运 代理人 手续 收货人 正面 承运人 情况 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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