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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全国交通安全日”
摘    要: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第一个交通安全日的口号: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到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关 键 词:交通安全意识  国务院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批复  文明交通  道路交通安全  法制意识  交通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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