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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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浩.划拨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研究[J].中国电动车,2009(6):75-7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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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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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固始县政协,河南,固始,46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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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社会保障体制转制过程中,政府需要偿还自己的隐性社保负债。当前社保基金的缺口很大,划转国有股是弥补这一缺口的合理渠道。2001年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失败,是因为我国资本市场本身的制度性缺陷。在股权分置改革彻底完成以后,可把上市公司的部分国有股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为划转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提供了法律依据。应由国务院统一协调划转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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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市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国有股权 划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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