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销售"破产的警示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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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伯顺."中汽销售"破产的警示意义[J].汽车与配件,2007(37):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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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伯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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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汽协会市场贸易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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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8月20日《中国法院网》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北京一中法院首次适用新的《企业破产法》,于日前依法宣告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汽销售”)破产。实际上,在2005年上汽集团重组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之时,作为中汽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也位列重组案之中,其虽早已奄奄一息,但未经法律程序办理。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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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破产法 销售 中国汽车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汽集团 法律程序 子公司 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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