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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港口建设机制的改革
引用本文:陈胜利,陈小林.谈谈港口建设机制的改革[J].中国港口,1995(5):20-20.
作者姓名:陈胜利  陈小林
摘    要:<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条件下,如何改革港口建设机制,加快港口发展速度,是时代赋于港口建设者的职责。我们要在国家大政方针的指导下,遵循港口运作体系固有的内在规律,在进行港口政企分开体制改革的同时,作出相应的建设机制改革,逐步建立起在新的港口体制下的港口建设机制,走出一条符合本港实际的发展道路。 一、港务局在港口建设中担负的职责 1.港务局要成为港口建设的投资者。 港务局本身要从政企合一,以企为主的身份中摆脱出来,实行政企分开,站在全社会的角度,站在国家或市政府的角度来发展和管理港口。港务局代表政府机关,不应该是被投资者,而应是港口的投资者。港务局代表国家政府负有对社会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非营利性、微利和营利设施投资的义务,并经过科学论证和根据资金的可能,选定投资项目并实施投资,使港务局由港口设施建设的被投资者转变为,主动的投资者。 2.港务局要成为港口建设的协调者和管理者。 港口现有体制下建设工作的侧重点是具体项目的建设,从前期工作到组织实施,从具体施工管理、监督到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下属企业管理,一路负责到底,需要一个庞大的建设班子。随着政企分开,港务局由被投资者转变为投资者,建设工作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对全港建设的规划协调与管理上,包括对全

关 键 词:水路运输  港口建设  体制改革  政企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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