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长江港务监督管理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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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克莹.试论长江港务监督管理的职能[J].交通科技,2000(5):5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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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克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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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交通部长江海事局,武汉43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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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长江港务监督管理职能 长江港务监督是交通部设置在长江主管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的行政管理机关,对内代表政府统一行使长江干线港监管理职权,对外代表国家行使对外国籍船舶的涉外监督管理权 .管辖通航水域范围上自重庆江津力层岩,下至江苏太仓浏河口全长2 461 km的通航水域及沿港站、支流河口部分水域(2000年长江港监实行体制改革:长江马鞍山以下成立江苏海事局;长江马鞍山以上成立长江海事局,实行一水一监、一港一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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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长江港务监督机构 职能 交通安全 法规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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